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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强化街道办事处,弱化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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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5-08
随着目前城市的逐渐扩展
一些城市管理功能可以由街道办事处执行
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可以适当并合
区的功能应该弱化为虚级
其议会(人大)功能可以加强,强调其监督作用,实行直选

而直辖市可以保留区的实体政权

这似乎也是一条县市同级由省直辖之路

希望大家指教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5-09
不是市中心区弱,是以前的城市建制小,区自然小,现在都是广域市了,自然有了县域的大区。
海淀和朝阳也比东西文武四个中心区总和规模(无论面积人口和经济指标)大多了。

以下是引用江苏儿女在2004-5-8 23:59:59的发言:
现在有的市中心区已经很弱,上海中心的9区,好几个加起来才能顶浦东、闵行!
还没入管理群的,赶紧扫码入微信管理群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5-09
“现在有的市中心区已经很弱,上海中心的9区,好几个加起来才能顶浦东、闵行!”
面积还是工业?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5-09
区的建制本来就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5-09
计划经济以前也有区,不过级别相当于乡。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5-09
城市里设立街道是必要的
发达国家也有“民政事务处”之类的办事机构
但对绝大多数的城市来讲
城市面积不大
没有设立区实体政权的必要
但可以作为监督体存在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5-09
区和街道可以存在下去,但区的级别应该降为乡级,街道的级别应该是村级。村管辖的生产队和街道管辖的居委会都是直接面对每家每户的,两者级别没有理由不同,现在居委会级别比生产队高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5-11
目前有些市的街道过小有些又过大
仅辖一两万人的都有,而深圳新设的龙华街道有60多万人(仅指户籍人口及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口,按照深圳的现状这些实际都是长住人口,如果把大量没有办理暂住手续的人算上会成倍增加,这个“街道”的管理事务比大多数所谓地级市都多,却只有一个街道办进行管理),真的很不合理,深圳、珠三角类似这样的街道办非常多。
应该在10万左右吧
一般中等城市设立3--5个就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6-15
街道办事处有设么用?
撤销地级,乡级。实行:省(都市省,自治省)-  县(省辖市) -市,镇,村 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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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6-17
中国现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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