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章贡区部分管理区域调整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17〕20号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章贡区部分管理区域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章贡区
部分管理区域调整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三年翻番”发展战略,更好地发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主平台的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协调有序推进
城市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高赣州西城区城市规划和铜铝产业园规划实施整体性及管理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管理区域
章贡区水西镇的坳头、横江两个村(总面积约15.6平方公里)整建制划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章贡区在部分区域的管理划分
(一)香港工业园北区
按两区现行实际管理界线各自进行管理,其中香港工业园北区涉及章贡区范围(约2.87平方公里)纳入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
(二)章江新区
兴国路(武陵大桥一兴国路一登峰大道)以北,登峰大道(兴国路一信丰路)以西,信丰路(登峰大道一民生路)以北,民生路(信丰路一赞贤路)以西,赞贤路(民生路一登峰大道)以南,登峰大道(赞贤路一客家大道)以西,金秋路(客家大道一金岭西路)以西范围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其他区域仍由章贡区管理。
三、为便于操作,此次调整以委托管理权方式进行事权调整,不作实质性
行政区划调整。
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区域事权交接
(一)交接范围
章贡区水西镇的坳头村、横江村(总面积约15.6平方公里)。
(二)交接原则
1.财政收支范围调整和收支基数核定,由章贡区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按有关规定协商提出调整意见后由市财政局予以指导核定。
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区域内的在建项目、民生工程实事等要继续实施;项目资金渠道、上级补助资金暂时不变。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新调整范围内的事权交接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确保不出乱子,稳步进行。
(二)强化责任,严明纪律。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商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统筹协调好现有已建、在建项目,按原定计划平稳推进各项目建设,确保人心不动摇,工作不耽误,发展不停步。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沟通联络,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办事合力,确保此次事权调整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四)支持发展,满足需要。为满足章贡区今后工业发展的需要,市规划、国土等部门要积极为章贡区的工业发展拓展空间,帮助其解决工业用地紧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