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皋埠等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9〕119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绍政函〔2019〕66号)的精神,区政府决定:
设立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办事处,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绍兴市越城区孙端街道办事处。
撤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越城区马山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人民政府。
撤销镇(皋埠镇、陶堰镇、马山镇、孙端镇)的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相应转任对应街道办事处的职务,不再另行发文。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