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佛山市委深改组根据创新发展的新任务新形势作出优化佛山高新区体制机制重大决定,审议通过优化方案。今年2月,佛山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方案》,确立了“一区五园”的格局和“市统筹、区建设”的管理体制,明确了“三专三不变”的工作原则。佛山高新区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由委托南海区委、区政府管理调整为由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同时,在五区分别设立高新区分园管理局,作为佛山高新区五个分园的发展建设实体,负责落实属地建设发展主体责任。
同时原与高新区实施“园镇融合”统一管理的狮山镇,将分开独立建制。
五个管理局为:
佛山高新区南海园管理局
佛山高新区禅城园管理局
佛山高新区顺德园管理局
佛山高新区高明园管理局
佛山高新区三水园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