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全市功能区改革要求,撤销红岛经济区,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城阳区承担,河套街道和红岛街道划归城阳区管理。
(2)高新区功能改革后,由红岛街道代管园区社会事务,街道与2019年12月份成立了华贯路社区、同顺路社区和崇和路社区3个居委会对高新区63.44平方公里、21个居住小区和2万余居民进行管理。
高新区三个社区区域划分如下:
华贯路社区居委会管辖祥茂河以东所有商住小区。现有中欧国际城、世茂、珊瑚湾、星雨华府、新城云樾晓院、融创红岛一号院、海信红岛府等小区。北京实验二小青岛分校在此辖区内。
同顺路社区居委会管辖祥茂河以西、岙东中路以东所有商住小区。现有招商海德、中科静秀园、高新嘉园、中海红著、水岸人家、高实馨城、东风新苑、腾讯小镇、紫荆阁、海月湾等小区。高新区管委、青岛中学和青岛实验学校在此辖区内。
崇和路社区居委会管辖岙东中路以西所有商住小区。现有鲁商蓝岸新城、碧桂园翡翠城、世茂天樾、卓越嘉悦、海尔珺玺等小区。红岛国际会展中心、市民健身中心、市民健康中心和在建的青岛第五十八中学高新校区、康复大学等重大项目在此辖区内。
(3)市属功能区管委会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履行经济发展职能,所在地政府承担功能区内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治安维稳、拆迁清地等社会事务。所在地政府应尊重和保障功能区独立开展工作,不干预功能区的具体经济发展活动。原则上市属功能区管委会与所在地政府不存在互相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