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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0-天津市县以下行政区划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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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1-16
注:
      1.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调整必然涉及乡级政区域界线的变动,故本文亦录天津市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调整
      2.市辖区行政区域界线调整具体内容未体现在批文中,本帖据各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划变更信息的公告”中内容补充。

(1)1月7日,天津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同意滨海新区变更部分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津民函〔2020〕1号):变更泰达街与塘沽街、大沽街、新村街、杭州道街行政区域界线。将塘沽街东至中央大道、新港路、汇国街(规划)、海河,南至海河,西至海河、北方水运有限公司南侧围墙边线、新华路、滨海立交桥匝道、大连道,北至新港四号路区域;大沽街东至渤海石油东区西北侧围墙、兴海园三期北侧围墙、滨海西区北园北侧围墙、闸北路、海河、秦滨高速公路(原海滨大道)、规划路、闸南路,南至天津大道、庆盛道、安阳道,西至迎宾大道、滨河南路、海门大桥河南路收费站东侧小路、海门大桥河南路收费站,北至海河区域;新村街东至新华路立交桥、北方水运有限公司南侧围墙边线,南至海河,西至海河,北至天碱供排水站西侧围墙区域;杭州道街东南至经开区热源二厂东南侧围墙,西至京山铁路,北至泰达大街区域。划归泰达街管辖。变更新港街与塘沽街行政区域界线。将新港街东至无名路(贻芳嘉园东侧)、海宇道、港航路、新港一号路、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通信中心和原中心商务区新金融公司围墙、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通信中心和中港伟业有限公司四号码头围墙,南至海河,西至天津中港伟业物流有限公司四号码头西侧围墙边线、南方宾馆西侧小路、新港一号路与新港二号路交口、新港二号路、港滨路,北至港滨路(北端)、大连东道延长线(规划)区域,划归塘沽街管辖。变更塘沽街与新村街行政区域界线。将塘沽街东至建材路(南段)、滨海立交桥,南至东大街交口、解放路交口,西至滨海立交桥匝道、大连道,北至新港四号路区域,划归新村街管辖。

(2)4月13日,天津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同意宁河区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津民函〔2020〕13号):撤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以蓟运河为界,分别设立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办事处、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办事处。调整后,芦台街道办事处管辖蓟运河以南29个社区、4个行政村,辖区面积33.1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63万。所属各社区、行政村按原有区划不变,办公地点设在现芦台镇政府。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位于芦台街行政区划内。调整后,桥北街道办事处管辖蓟运河以北5个社区、10个行政村和2个新建住宅小区,辖区面积26.9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07万。所属各社区、行政村按原有区划不变,办公地点设在宁新花园社区综合服务楼。天津市宁河区贸易开发区位于桥北街行政区划内。上述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宁河区政府应当在批准行政区划变更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天津市民政局报告;宁河区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天津市民政局批准行政区划变更的信息;宁河区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宁河区芦台街道办事处、宁河区桥北街道办事处进行勘界工作并及时出版宁河区行政区划地图

(3)12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变更东丽区与河北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津政函〔2020〕147号):变更东丽区、河北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行政区域界线工作要严格按照《东丽区人民政府 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两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中的变更方案组织实施。将位于东丽区行政区域内的泉江里社区划入河北区行政区划,该区域具体变更为:沿大江路北边线与上江路东边线交汇处折向文江家园围墙西北角,沿围墙向东北方向行进,折向南至泉江里1号楼旁两层公建配套用房南围墙,沿南围墙向西与上江路东边线相连。

(4)12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变更河东区与东丽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津政函〔2020〕148号):变更河东区、东丽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行政区域界线工作要严格按照《河东区人民政府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两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中的变更方案组织实施。河东区与东丽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情况:(一)丽苑居住区。将丽苑居住区约2.4平方公里区域由东丽区划入河东区。该区域具体走向为:沿昆仑路东侧北塘排污河南堤下坡线向东折向东南方向行进2.4公里,向南延伸至卫国道北边线,沿卫国道北边线向西行至沙柳北路东边侧石延长线。(二)二号桥地区将二号桥地区约0.5平方公里区域由河东区划入东丽区。该区域具体走向为:造纸五厂东南墙角向西折向詹滨西里29号楼北侧围墙,沿围墙向西至黄岩里5号楼西侧围墙,沿围墙自然走向向南行至栖霞道北边线,沿栖霞道北边线折向西至雪莲南路东边线,沿雪莲南路东边线向南至先锋路南边线,沿先锋路南边线向西行至变电所路东边线,沿变电所路东边线南行至天津中板厂南墙延长线,沿中板厂南墙向西至该墙西南角后,折向北至铁路线南侧,沿铁路线南侧向西至冶金局运输总公司储油站西侧公路的东边线,沿此公路东边线向北延伸至先锋路南边线,沿先锋路南边线向西延伸至月牙河中心线。

(5)12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变更津南区与河西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津政函〔2020〕149号):变更津南区、河西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行政区域界线工作要严格按照《津南区人民政府 河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两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中的变更方案组织实施。将津南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梅江南、解放南路起步区内由河西区实施服务管理的相关区域约6平方公里划入河西区。该区域划入河西区后两区界线为:北起双林引水河中心线与海河中心线交汇处河西区、津南区、东丽区三区交点,向南偏西南沿双林引水河中心线、先锋河中心线自然走向至泗水道中心线延长线交汇处,转向西沿泗水道中心线至艺林路中心线交汇处,转向南偏东南沿艺林路中心线至渌水道中心线交汇处,转向西偏西南沿渌水道中心线至鄱阳路中心线交汇处,转向北偏西北沿鄱阳路中心线至浯水道南侧路基石内侧交汇处,转向西偏西南沿浯水道南侧路基石内侧至微山路东侧路基石内侧交汇处,转向南偏西南沿微山路东侧路基石内侧至环美公寓小区北侧围墙延长线交汇处,转向西偏西南沿环美公寓小区北侧围墙至环美公寓小区西侧围墙交汇处,转向南偏东南沿环美公寓小区西侧围墙至外环南路北侧路基石内侧交汇处河西区、西青区、津南区三区交点。此段界线西北侧为河西区,东南侧为津南区。

(6)12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变更西青区与河西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津政函〔2020〕150号):变更西青区、河西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行政区域界线工作要严格按照《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两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中的变更方案组织实施。将西青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梅江南、解放南路起步区内由河西区实施服务管理的相关区域约4平方公里划入河西区。该区域划入河西区后两区界线为:西起卫津南路西侧路基石内侧与陈塘庄支线和李港铁路的中心线交汇处河西区、南开区、西青区三区交点,向东偏东北沿陈塘庄支线和李港铁路的中心线延伸至紫金山路西侧路基石内侧交汇处,转向东南沿紫金山路西侧路基石内侧至紫金山路西侧路基石内侧与卫津河东岸下坡线交汇处,转向东南沿卫津河东岸下坡线延伸至友谊南路中心线交汇处,转向南沿友谊南路中心线至外环南路北侧路基石内侧交汇处,转向东偏东南沿外环南路北侧路基石内侧至外环南路北侧路基石内侧与环美公寓小区西侧围墙延长线交汇处河西区、西青区、津南区三区交点。此段界线西南侧为西青区,东北侧为河西区。

(7)12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变更西青区与红桥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津政函〔2020〕151号):变更西青区、红桥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行政区域界线工作要严格按照《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两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中的变更方案组织实施。将位于西青区行政区域内的和苑地区约2.5平方公里区域划入红桥区行政区划。该区域具体变更为:大明道北侧路沿与西横堤中心线交汇点起,沿大明道北侧道沿自然走向至外环西路东侧路沿交汇处折向南,沿外环西路东侧路沿向南至京沪高速铁路中心线交汇处折向东,沿京沪高速铁路中心线至子牙河支流西岸交点,沿子牙河支流西岸自然走向向南,至京沪铁路线中心线,沿京沪铁路自然走向向东至陈塘庄支线中心线交汇点,沿陈塘庄支线中心线自然走向至西青道北道沿交汇点,沿西青道北道沿自然走向至西青区、红桥区区界线交汇点止。上述大明道以南、外环西路以东、西青道以北区域划入红桥区行政区划。

(8)12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变更西青区与南开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津政函〔2020〕152号):变更西青区、南开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行政区域界线工作要严格按照《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两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中的变更方案组织实施。将位于西青区行政区域内的华苑、华苑新城(含程华里)及周边居住区(包括阳光壹佰国际新城、俊城浅水湾、荷兰墅)约2.7平方公里区域划入南开区行政区划。该区域具体变更为:自陈塘庄铁路支线中心线与迎水道中心线交点起,沿迎水道中心线向西至华苑西路西侧路基下沿折向南,沿华苑西路西侧路基下沿自然走向至四化河北侧河岸折向东,沿四化河北侧河岸至四化河北侧河岸延长线与陈塘庄支线中心线交点止。

(9)12月2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西青区变更部分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津政函〔2020〕166号):设立西青区人民政府津门湖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江湾路富力津门湖西子花园配建一。管辖范围为:东至友谊南路中心线(与河西区梅江街接壤),西至卫津南路、国风星苑小区二期西侧围墙、梅江西路道路西侧路基下沿,北至西青与河西区界,南至外环南路北侧路基下沿(具体界线走向以勘界为准)。变更李七庄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将该街道卫津南路、国风星苑小区二期西侧围墙、梅江西路以东,友谊南路以西,河西、西青两区行政区域界线以南,外环南路以北区域划入津门湖街道。变更大寺镇行政区域界线,将外环南路以北,友谊南路以西区域划入津门湖街道。

(10)12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撤销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成立北辰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津政函〔2020〕169号):撤销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成立北辰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北辰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碧春园二期30号楼公建底商)。北辰区、红桥区人民政府要严格履行交接程序,稳妥做好人、财、物等的移交及后续管理工作。双环邨街四至走向为:自丁双路西侧规划道路中心线与佳庆道(老)中心线交会起点,沿佳庆道(老)中心线向西至佳庆道中心线与千里堤中心线交会点转向东南,沿千里堤中心线向东南约36米转向西南,沿佳庆里南侧围墙向西南至原天津市海河工业泵厂东北侧围墙,沿原天津市海河工业泵厂东北侧围墙向西南至佳庆道,沿佳庆道中心线向西南至辰昌路东侧缘石线,沿辰昌路东侧缘石线向西北至佳宁道,沿佳宁道中心线向东至佳宁里小区东侧围墙转向西北,沿佳宁里小区东侧围墙向西北至龙泉道,沿龙泉道、北环道中心线向东至碧春园东侧围墙转向南,沿碧春园东侧围墙向南至浩达公寓北侧围墙转向东,沿浩达公寓北侧围墙向东至辰永路西侧规划道路中心线,沿辰永路、丁双路西侧规划道路中心线向南至丁双路西侧规划道路中心线与佳庆道(老)中心线交会点止。




[ 此帖被晦象先生在2021-01-16 20:43重新编辑 ]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1-01-18
有图就更好了。
开源创造未来!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1-01-18
城六区增加了不少面积。
开源创造未来!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1-01-26
要是有示意图的话辣就更好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1-02-09
津民函〔2021〕4号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确定部分街道行政区划代码的通知
西青区、北辰区、红桥区、宁河区人民政府:

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要求,行政区划变更后,市民政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青区变更部分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津政函〔2020〕16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成立北辰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津政函〔2020〕169号)、《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宁河区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津民函〔2020〕13号),现将确定后的相关街道行政区划代码通知如下:

(一)西青区津门湖街行政区划代码为120111005;

(二)北辰区双环邨街行政区划代码为120113008,原红桥区双环邨街行政区划代码120106002废止;

(三)宁河区芦台街行政区划代码为120117001、宁河区桥北街行政区划代码为120117002,原宁河区芦台镇行政区划代码120117100废止。

                             2021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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