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关于同意成立泊于镇逍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龙山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经技区管发〔2020〕26号
泊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龙山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逍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泊政请〔2020〕64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2〕22号)和《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威发〔2011〕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泊于镇撤销鲍家、寨子东、屯侯家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岛邓家、栾家滩、金鸡山后3个村民委员会,合并成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逍遥社区居民委员会。撤销河北吴家、白马北、白马南、屯钟家、崮庄、刘官屯、小林格、小邓格8个村民委员会,合并成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龙山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
1.龙山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东环路西、南至东环路北、西至泊高线东、北至区间路南。
2.逍遥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逍遥社区东路西、南至逍遥社区南二路北、西至逍遥社区南一路东、北至松涧路南。
二、新成立的逍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龙山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泊于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开展工作,纳入城市社区管理体制。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