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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洪绪镇拟撤镇设街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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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11-23
https://view.inews.qq.com/k/20211120A06DTZ00
滕州洪绪撤镇设街道?民政局回应……
滕州信息港11月20日 16:44
日前,滕州市民政局公布了《2021年度滕州市民政局关于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1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洪绪镇实施镇改街的建议)》,针对人大代表关于洪绪镇实施镇改街的建议,2020年10月10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已经向枣庄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上报了“关于建议实施洪绪镇镇改街有关情况的报告”。回复全文如下:
尊敬的刘百顺等诸位代表: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行政区划工作的关注支持。您所提出的“关于洪绪镇实施镇改街的建议”已收悉,收到您的议案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随即责成行政区划地名办公室,对您提出的议案认真进行研究,现将工作情况与议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是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最基础性社会工程,是一项政治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山东省行政区划管理办法》(鲁政发[1988]76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建制镇设置申报审核办法》《街道设置申报审核办法》的通知(鲁民函[2020]130号)规定,撤销镇设立街道在镇域面积、人口、GDP经济规模、财政收入、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公共供水普及率、森林覆盖率、道路硬化率、地名标志设置率、电力通讯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有相应的硬性指标要求,同时撤销镇设立街道需由洪绪镇党委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滕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滕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申请报枣庄市委市政府同意、枣庄市委市政府提出申请报山东省民政厅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行文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2020年10月10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已经向枣庄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上报了“关于建议实施洪绪镇镇改街有关情况的报告”,对洪绪镇面积、人口、GDP经济规模、财政收入、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公共供水普及率、森林覆盖率、道路硬化率、地名标志设置率、电力通讯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有相应的硬性指标和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理、实施“镇改街”后对洪绪镇发展预期等方面作了前期汇报,目的就是让枣庄和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考察洪绪镇基本情况,争取在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在省级层面早日将我市洪绪镇纳入省“撤销镇设立街道”的整体规划统筹的盘子。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上沟通协调,待省、枣庄市前期考察同意后,根据省、枣庄市要求,尽快形成镇、市各级请示、评估论证报告等相关要件正式材料,第一时间对接完善,争取早日实现撤销洪绪镇设立洪绪街道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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