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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地级市”改成什么比较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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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2-10-30
李清总是把县辖市的县理解为现在被市管辖的县,无怪乎不能理解县辖市体制的合理性。
检校太傅,齐王,武宁军节度使,淮北东西路等处制置大使,判徐州军事。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2-11-02
你脑子怎么那么死?
谁说行政区划长官一定要叫X长的?
就算不用道员,道台之类,什么专员之类的词还是多的是的,要不观察也可以,呵呵。。。汉语那么博大精深,造个把词汇也还不是小菜一碟。
检校太傅,齐王,武宁军节度使,淮北东西路等处制置大使,判徐州军事。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2-11-03
下面引用由chelly2002/10/30 03:40pm 发表的内容:
这有什么不可以呢?
关建是转变观念。
傻逼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2-11-03
下面引用由安须贺2002/11/02 09:21pm 发表的内容:
你脑子怎么那么死?
谁说行政区划长官一定要叫X长的?
就算不用道员,道台之类,什么专员之类的词还是多的是的,要不观察也可以,呵呵。。。汉语那么博大精深,造个把词汇也还不是小菜一碟。
虽然可以说不叫*长,但对现代人来说恐怕行不通。大家还是习惯叫*长,上下都叫长,就它不叫长,难以流行,专员好象并没叫响。
傻逼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2-11-03
  还是那句话,地级区划撤消最好。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2-11-03
我到是觉着可以这样:
把我国的原三级行政区划改为四级,
省/都(原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州(原地级市)——市/县——乡/镇,
或者彻底改掉:
州(原省级)——府(原地级)——市/县——乡/镇。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2-11-03
州辖府比较怪异。
检校太傅,齐王,武宁军节度使,淮北东西路等处制置大使,判徐州军事。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2-11-04
地级市就叫市好了,把县级市撤销了,再把直辖市改了,那样就没有歧义了!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2-11-04
这样的市和府有什么区别?
不过也好,我不反对,然后真正的城市可以改名为XX城了。
检校太傅,齐王,武宁军节度使,淮北东西路等处制置大使,判徐州军事。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2-11-04
改正府,确实是正名,但是我极端反对这种制度!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3-01-14
区域范围较大的地级市,可改为“州”。区域范围较小的地级市,仍叫“市”。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3-01-14
行政区划变动不能对现有的产生大的冲突,建议将地级市改名为州(或郡)。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3-01-15
愿一生守在离你不远的地方
默默地为你祈祷为你祝福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3-01-15
叫府差不多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3-01-15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3-1-15 13:33:52的发言:
叫府差不多

叫什么都可以,总之要易于定名,
如扬州府的长官总不能叫府长或者什么?不如叫州更为简练。好定名。
愿一生守在离你不远的地方
默默地为你祈祷为你祝福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3-01-15
赞成地级市改称府。
同时原地级市驻地的市区设府辖市(狭域、县级)。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4-02-28
改直轄市 直轄中央 省級廢除 減少官員剝削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4-02-29
5到7个地级市合并成为1个州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4-02-29
省下设府和市,府下设县
大海航行靠舵手,万木生长靠太阳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4-02-29
我隨便說說,不過希望大家想想看看可行否。

中央直轄廣域行政單位:省、自治省
中央直轄城市(適域):都(如果壇子裡那麼多人支持的話)

省、自治省管轄的廣域行政單位:州、郡
省、自治省管轄的城市(適域):城

州、郡管轄的廣域行政單位:縣(自治省可有不同的稱呼)
州、郡管轄的城市(適域):市

縣管轄的廣域行政單位:鄉
縣管轄的城市(適域):鎮

鄉的居民點:村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4-02-29
考慮到「府」與「政府」的名稱易於混淆,不擬支持。除非大家同意把各級「政府」的名稱也給改改,都廳、省廳、縣衙之類的。

城市行政區域,下面的區劃分割應該是往下跳一級。
都下轄的區、縣,都是縣級,
城下轄區,不得轄縣。區為鄉級。
市不分區。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4-02-29
較小的省可以直轄縣、市。城市規模較大的,仍可稱為「城」。

維持省的穩定性,不再分省,也不要再隨便設立新的直轄市!!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4-02-29
市县平级就没这级了吧。就叫市吧。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4-02-29
地级市应该划小,只管城市及近郊地区,地级市下面的县级区则全部撤销。
地级市下辖的县和县级市,则就该合并重组,组成新的县或市,都直接归省管。

如同广东的“直筒子”地级市——中山、东莞模式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4-02-29
直轄中央但不是直轄市
廢省 地級市為一級政府
精簡人事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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