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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地级市”改成什么比较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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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29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08-01-08
引用第51楼hnhb于2007-12-17 18:10发表的  :
改州没有宪法依据。
改什么,就叫地区,总比那变态的“地改市”好。


符合1975年宪法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8-01-08
与自治州相对应,改为州就可以了.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8-01-07
地级市全部撤消最好!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8-01-07
这种最好:强烈建议
中国分为三十省都:
东部: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台湾、海南、北京、上海、香港。11
中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5
西部: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绥远、陕西、山西、甘肃。8
东北:黑龙、吉林、辽宁。3
三区:新疆、西藏、蒙古。3
分为三级行政区划:
一级行政区:分为30省都,北京、上海、香港三都。
二级行政区:分为600个府、郡\县。人口必在100万以上。
三级行政区:分为6000个区、市、镇、乡。人口必在10万以上。乡区人口在1万以上
            设为镇,镇区人口在1万以上,5万以上设为市。市分三级。以后详述。
台湾省分为七府:台北府、桃竹府、台中府、彰化府 、台南府 、高雄府、台东府。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7-12-28
直辖市改为直辖区如何?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7-12-18
府和郡。大的称府,小的称郡。府设有府尹,郡设有郡守。州这个名称反复衡量了一下,还是不用的好。九州华夏(州的原始的范围应该非常大)。
比如浙江省,辖杭州府,宁波府,绍兴郡,温州郡。。。。。。
杭州府辖杭州市,余杭县。。。。。。
传说中的童话离现实并不遥远,因为我就是真实再现童话的高手!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7-12-17
改州没有宪法依据。
改什么,就叫地区,总比那变态的“地改市”好。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7-12-17
地区改成州好了,州、自治州、州级市,等自治区改成自治省。省、自治省和都市省对应
县、自治县、县级市对应
其中州和自治州可以虚化,比以前地区行署还可适当减少机构,部分小马拉大车的地级市改回州,州级市在部分强势、经济发达的大市设立,由市直接监管县!
在分省、并县后逐步撤消已经虚化的州级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4-02-29
直轄中央但不是直轄市
廢省 地級市為一級政府
精簡人事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4-02-29
地级市应该划小,只管城市及近郊地区,地级市下面的县级区则全部撤销。
地级市下辖的县和县级市,则就该合并重组,组成新的县或市,都直接归省管。

如同广东的“直筒子”地级市——中山、东莞模式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4-02-29
市县平级就没这级了吧。就叫市吧。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4-02-29
較小的省可以直轄縣、市。城市規模較大的,仍可稱為「城」。

維持省的穩定性,不再分省,也不要再隨便設立新的直轄市!!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4-02-29
考慮到「府」與「政府」的名稱易於混淆,不擬支持。除非大家同意把各級「政府」的名稱也給改改,都廳、省廳、縣衙之類的。

城市行政區域,下面的區劃分割應該是往下跳一級。
都下轄的區、縣,都是縣級,
城下轄區,不得轄縣。區為鄉級。
市不分區。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4-02-29
我隨便說說,不過希望大家想想看看可行否。

中央直轄廣域行政單位:省、自治省
中央直轄城市(適域):都(如果壇子裡那麼多人支持的話)

省、自治省管轄的廣域行政單位:州、郡
省、自治省管轄的城市(適域):城

州、郡管轄的廣域行政單位:縣(自治省可有不同的稱呼)
州、郡管轄的城市(適域):市

縣管轄的廣域行政單位:鄉
縣管轄的城市(適域):鎮

鄉的居民點:村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4-02-29
省下设府和市,府下设县
大海航行靠舵手,万木生长靠太阳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4-02-29
5到7个地级市合并成为1个州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4-02-28
改直轄市 直轄中央 省級廢除 減少官員剝削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3-01-15
赞成地级市改称府。
同时原地级市驻地的市区设府辖市(狭域、县级)。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3-01-15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3-1-15 13:33:52的发言:
叫府差不多

叫什么都可以,总之要易于定名,
如扬州府的长官总不能叫府长或者什么?不如叫州更为简练。好定名。
愿一生守在离你不远的地方
默默地为你祈祷为你祝福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3-01-15
叫府差不多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3-01-15
愿一生守在离你不远的地方
默默地为你祈祷为你祝福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3-01-14
行政区划变动不能对现有的产生大的冲突,建议将地级市改名为州(或郡)。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3-01-14
区域范围较大的地级市,可改为“州”。区域范围较小的地级市,仍叫“市”。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2-11-04
改正府,确实是正名,但是我极端反对这种制度!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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