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lc.gov.cn/OpennessGazette/show/2939.html 由
行政主管部门为享受生育补贴的鄂伦春族家庭建档立卡,逐级审核,统一发放。二孩以上鄂伦春族家庭生育补贴标准为:0-12周岁,年生育补贴按照自治旗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标准,按月发放。
在旗内初高中就读且不住宿的鄂伦春族学生享受住宿生(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同等补贴待遇,按月发放;考入旗外初高中的鄂伦春族学生也享受同等补贴待遇。
户籍在自治旗
行政区域内的鄂伦春族学生,可享受以下奖励和资助:
(一)对考入全日制大专院校奖励5千元,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奖励1万元,考入全日制研究生奖励2万元。
(二)对考入“211”、“985”等国家重点
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的学生在享受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5千元,考入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生在享受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万元。
自治旗境内行政事业单位、森工、农垦、金融等驻在企业鄂伦春族职工及家属,在享受自治区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日、增加男方护理假30日,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鄂伦春族孕产妇可在旗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享受免费的孕前、产前等优生优育检查和指导。
鄂伦春族家庭新生儿为二孩以上且申报鄂伦春族户籍的,自治旗
人民政府在就业、医疗、住房、养老、自主创业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自治旗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鄂伦春族大学生毕业就业“绿色通道”,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适当增设鄂伦春族岗位。鼓励鄂伦春族大学生返乡创业,为返乡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在就业技能培训、办理贴息贷款、营业执照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和优惠。积极争取住房保障政策,适当解决二孩以上鄂伦春族家庭住房困难等问题。在医疗、养老等方面优先照顾二孩以上鄂伦春族家庭。
开展鄂伦春族幸福家庭、光荣母亲评比表彰活动,对在鄂伦春族
人口发展促进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鄂伦春族家庭和光荣母亲给予表彰奖励,评比表彰活动每三年开展一次。
成效:
http://www.elc.gov.cn/OpennessContent/show/345027.html鄂伦春族人口简况
2022年,鄂伦春族总户数为1673户,与上年相比增加8户;总人口为3054人,与上年相比增加7人。其中:男性1416人,增加4人;女性1638人,增加3人。出生人口为37人,出生性别比为1.47:1(以女性为1),死亡人口1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