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47阅读
  • 1回复

[地方财政]重庆调整房产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01-24
重庆人民政府网24日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高档住房无需再缴房产税。
自2024年1月1日起,一是将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
二是将不同交易价格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执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
三是将试点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
四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其中: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五是增加“市政府认为需要减税或者免税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条款。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01-24
修改后是哪些房产要收税?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