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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并省、强地、分县、撤乡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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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5-02-01

我还要说:中央有外交,军事等对外事务。辖30-40个下级机构比较合理。

其他行政单位除对上级外,就是若干下级。他拥有80-100个下级正常,否则就是效率低下。

hhh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5-02-01
江西只有八九十个县(含县级市),十几个市(地级)。照我的方案--也就是省辖100个左右下级单位,微调一下即可。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5-02-05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乡镇自治!
缩省并县 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5-10-08

有没有兴趣再讨论我这个方案?

可以并地级成立州,并省为虚级作为中央的监察机构,州下设小县、市。

国家、州、县市各有自己的职责,各行其职,在当前政治制度下进行县市直选。

县市下设村镇、社区,没有政府,只有服务中心,权利上交到县市。

现在的县化为4~5各小县,地级3个左右并为州。大的城市为州级市,不辖县,把现在的区划小为4~5个小区。

这样形成:中央——15(省)——100州——每州辖30~40县市。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5-10-08

我的观点:

1. 分省、废地、稳县、乡镇自治;

2. 三级市制(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5-10-09
以下是引用cdh518在2005-10-8 17:09:13的发言:

有没有兴趣再讨论我这个方案?


可以并地级成立州,并省为虚级作为中央的监察机构,州下设小县、市。


国家、州、县市各有自己的职责,各行其职,在当前政治制度下进行县市直选。


县市下设村镇、社区,没有政府,只有服务中心,权利上交到县市。


现在的县化为4~5各小县,地级3个左右并为州。大的城市为州级市,不辖县,把现在的区划小为4~5个小区。


这样形成:中央——15(省)——100州——每州辖30~40县市。



可行,乡镇这一级确实没什么作用,只能作为县的派出机构。


但不建议废省,省这一级仍应保留。大规模并省容易使省权力变大,中央难以制约,虚的有一天迟早会变成实的。只须在现行省域作适当调整即可。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06-27
引用第19楼cdh518于2005-01-17 18:51发表的  :
这个方案其实就是两实(中央、地市)两虚(省、县)。实的设人大和政府机构,有财政权;虚的只设上级的派出机构,无人大和财政权。香港其实就是一实一虚。这样权责明确,地方事务由地市级解决,并省后的省其实就是协调和监察的作用。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7-06-27
引用第1楼中华大帝于2005-01-15 10:58发表的  :
  加强一个最没历史,最没意义的地级,把其它所有省县乡区划都改得面目全非乃至取消,不知道有多少理性可言?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3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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