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想的,凡是实行定点定班的能保证准时性的
城市公共
交通系统统一纳入城市轨交系统范畴。
可将
轨道交通的定义扩展为:
1.普通轨道交通,指在轨道上定点定班运行的城市公交系统,包括:地铁、轻轨、现代有轨电车
2.虚拟轨道交通,指在地面上定点定班运行的类似于普通轨道交通组织方式的城市公交系统,包括:虚拟轨交SRT、ART,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等
当虚拟轨道交通的运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可以考虑改建为轨道交通,从而可以突破轨道交通对城市
规模和
经济实力的限制。
另外应该加快研究国铁开行地铁列车的问题,特别是一些老牌城市国铁或地方铁路都是在城内通过的,如果运量不高,新建一些地铁车站开行市域列车应该是相当可行的。这块我觉得有几点:
1.只适合开行市域(站距离3-5公里的)列车,如果开行的是普通城市轨交(站距1.5公里以内的)肯定会影响国铁的正常运行
2.需要加建地铁车站,不宜直接使用国铁车站,国铁车站上下客很麻烦的,很难达到公交化要求。
3.必要时可以增加越行线,连接线等必要的辅助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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