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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行政区划改革思路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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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3-25

改革步骤:


1.将设区的市(包括直辖市)的飞区和同主城区不相连的区剥离,单独设县(县级市),合并设县(县级市).或者并入相邻的县(县级市).原管的县(县级市)和区改的县划归省管.


2.设区的市降为县级,取消县级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也一律为县级.相连街道办事处人口超过30万的市,其相连街道办事处合并设乡级市辖区,不相连的独立街道办事处改镇,相连街道办事处人口不足30万的市改为县,其街道办事处改镇(建成区相连的街道只改为一个镇).县辖的街道办事处改为镇(建成区相连的街道只改为一个镇).


3.分省(自治区),全国分为40个省(自治区改自治省),省(自治省)平均人口3300万.同时撤消所有地区级行政单位.


4.合并中小县(自治县)市,全国分为1200个县(自治县)市,每省(自治省)平均30个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市平均人口110万.不叫县(自治县)的县级行政单位改名为县(自治县).


5..合并乡镇,全国分为24000个乡镇和市辖区,每省(自治省)平均为600个乡镇区,每县(自治县)平均为20个乡镇,每市平均为20个区镇乡,乡镇区平均人口5.5万.不叫乡镇的乡级行政单位改名为乡镇.


6.非农人口不足一万的镇改为乡.


市镇设立标准:


1.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人口达30万(其中非农人口20万以上),则整县改市,该镇改为一个以上的区.


2.非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人口达30万(其中非农人口20万以上),则切城设市(外加周围乡镇),该镇改为一个以上的区.


3.市辖的镇人口达30万(其中非农人口20万以上),则改为一个以上的区,作为该市的副中心.


4.乡非农人口达一万则撤乡设镇.


注:


1.我说的"相连"为行政边界相连(除明显指出是建成区相连).


2.港澳台另行讨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3-26
是个有些创意的东西,但其实你的说话[有们大多分析过了,只不过你汇集起来了!
前辈有人曾说过一句话:如果当年炎黄战蚩尤时是蚩尤打赢了,现在很可能是咱们苗族人的天下!——儒林隐士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3-27

不切合实际!

在中国进行行政区划改革,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行政级别只能升,不能降

我们可以进行省县直辖,但县的级别就应当提升为正厅级

我们也可以进行市县分治,但地级市就应当升为副省级,副省级市就应当升格为直辖市

把地级市改为县级,简直就是痴心妄想,除非你把中国全部的地级市的公务员全杀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3-28
以下是引用sx727在2005-3-27 10:55:07的发言:

不切合实际!


在中国进行行政区划改革,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行政级别只能升,不能降


我们可以进行省县直辖,但县的级别就应当提升为正厅级


我们也可以进行市县分治,但地级市就应当升为副省级,副省级市就应当升格为直辖市


把地级市改为县级,简直就是痴心妄想,除非你把中国全部的地级市的公务员全杀了!


把所有地级市都改为县,所有原来的县和县级市统一为市,这样就省县直辖了,而且还不用杀公务员呵呵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4-02

数量 全国 平均人口


40省(自治省)3300万


1200 县(自治县) 市 110万


24000 乡镇 区 镇 乡 5.5万


市:相连区人口30万(其中非农人口20万以上)以上.


镇:非农人口1万以上.


乡:非农人口1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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