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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看看分多少省份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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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5-06-14
以下是引用北极星在2005-6-14 17:31:16的发言:

不知道网络时代人员和物资流动是不是也能通过网线进行。比如说,把尹人这个人变成电信号,塞进网线里,然后一下子就从上海传到喀什去了,连火车票和飞机票都省了。


请注意:我的表述是:交通和通讯,你怎么把交通比50年代便利漏看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5-06-14
我是“稳省、并县、并乡镇”派,把乡(郡)作为基层。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5-06-15

越往下,越接近基层,事务性的事情越多,所以正常的结构是一个政区完全可以多一点,越往下应该管的越少。现在的乡级政区大多没必要合并,但必须精简机构,每个乡级政府有十几个脱产干部就够了,好多权力应该下放到村委会。


————请你记住:村委会不是政府,政府的权力如何下放给村委会?另外:你对村委会了解多少?


————十几个脱产干部?十几个脱产干部如何实现专业化、一体化、头尾化?


————越往基层、事务性事情越多?此说法不确切!准确的说法是越往基层,民政性的事务越多!但是有一点你不要忘了!办公电子化主要是在基层!而不是在中央或省!


另外不要歪曲我的观点,我只说过60,没有说过80! 我认为每个省应该管40个左右的县级单位,每个县级单位应该管20个左右的乡级单位,每个乡级政区管辖10个左右村级单位是最合理的。全国乡级政区控制在50000个以内即可。


————你的60-40-20理论基本没有理论和事实根据!纯粹是你的臆想!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5-06-15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6-14 20:22:25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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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我的表述是:交通和通讯,你怎么把交通比50年代便利漏看了?


交通和通信?那我问你,我们的办公电子化,主要是在中央还是在基层?!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5-06-15
所以中央完全可以多管些一级行政区,但越往下越管得少才是最合理最符合交通和通信越往基层越落后的现实。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5-06-15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6-15 16:41:37的发言:
所以中央完全可以多管些一级行政区,但越往下越管得少才是最合理最符合交通和通信越往基层越落后的现实。

纯粹混谈!办公电子化主要是体现在基层的具体事务方面,而中央及省级的行政行为主要不是具体事务方面,而是行政决策方面!行政决策目前还无法真正实现电子化!而具体事务处理而可以实现高程度的电子化!

因此:你的理论要倒过来,要20-40-60,而不是60-40-20。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5-06-15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5-6-15 16:48:10的发言:

纯粹混谈!办公电子化主要是体现在基层的具体事务方面,而中央及省级的行政行为主要不是具体事务方面,而是行政决策方面!行政决策目前还无法真正实现电子化!而具体事务处理而可以实现高程度的电子化!

因此:你的理论要倒过来,要20-40-60,而不是60-40-20。



那好,按你的理论,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央及省级的行政行为主要不是具体事务方面,而是行政决策方面,因此完全有精力多管一些下级,由于基层需要管理反复的具体工作,所以更加不宜管得太多。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5-06-15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6-15 16:56:59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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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按你的理论,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央及省级的行政行为主要不是具体事务方面,而是行政决策方面,因此完全有精力多管一些下级,由于基层需要管理反复的具体工作,所以更加不宜管得太多。

不会吧?管具体事务的就不能管太多?那么一个乡镇管着好几万人口,甚至十几万人口!是不是中央就要管好几万个省??????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5-06-15

是处理具体事物化时间多、化精力多、化工作量大还是政策指导化时间多、化精力多、化工作量大?

人是行政区划吗?您的推理错误是举例不当造成的。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5-06-15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6-15 17:20:36的发言:

是处理具体事物化时间多、化精力多、化工作量大还是政策指导化时间多、化精力多、化工作量大?


人是行政区划吗?您的推理错误是举例不当造成的。


具体事物大都能“即办即结”,快的几分钟搞掂,慢的复杂的就得占用较多时间,但是慢的复杂的所占比例较低。

行政决策则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做起来很费事,而且省级及中央除了行政决策外还要处理两类事务:1、大事、难事,这此虽属具体事务性工作,但关系重大,因此要由上面直接处理,办起来也费时间。2、监督一级的工作,下级做错了,上级要纠正,老百姓对下级有意见也是向上级反映,这些事的处理都很费时间。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5-06-15

具体事物大都能“即办即结”,快的几分钟搞掂,慢的复杂的就得占用较多时间,但是慢的复杂的所占比例较低。

看来你根本不了解基层干部的繁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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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5-06-16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5-6-15 22:07:01的发言:

具体事物大都能“即办即结”,快的几分钟搞掂,慢的复杂的就得占用较多时间,但是慢的复杂的所占比例较低。


看来你根本不了解基层干部的繁忙程度。



那你说说我为什么会不了解?再说说这些乡镇干部都在忙些什么?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5-06-16

总之,这个省会要有点用才行!

不是交通中心,不是教育中心,不是商业中心,不是医疗中心,那么还是不要做省会的好!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5-06-17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5-6-16 11:07:13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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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说说我为什么会不了解?再说说这些乡镇干部都在忙些什么?



这些乡镇干部现在是因不必要的岗位设事,所以才很“忙”,精简到十几个人以后才是真的高效的左右用功的忙。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5-06-18

范兄多對些。

基層政權的大小,和經濟形態相關;靠走路的基層政權,和靠機動車輛(摩托車或汽車,甚至大都會的地鐵)的基層政權的面積大小可以是完全不同的。以前鄉鎮交通差,要小一點,以後鄉鎮還可大些。

個人覺得,「省」最不宜變。四十、五十個省的思維,主要是國家落後,盲目學習日本、美國的地方制度所造成,沒有學理基礎,至於鄉鎮、縣市,都可以調整,原則上宜授權各省,不必強求一致。

基層政權可能只負責鋪路、清垃圾、設路燈等瑣事,戶政、警政、衛生等等都可歸縣,鄉鎮長也許可以有監督權力,或者警政上有一定的調度權限。這些分權也可以各省不同。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5-06-18

主要是國家落後,盲目學習日本、美國的地方制度所造成

好像自相矛盾——国家落后的时候盲目学习,国家先进的时候就应该科学的学习了嘛!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5-06-18

照我看,中國的「省」實在只是中央和地方的中間層級,用以監督數量過多的基層政權而已。省長們既然與中央的部長同級,則裁汰部會的所有理由,幾乎也可用以論證為何不如減少省的數量。特別是在內地漢人聚居的省分,實在連是否需要政協、人大,都不是沒有討論空間。

一般人民只會接觸到鄉鎮和縣市兩級政府,這是必須釐清、確定的。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5-06-19
既然是“中國的「省」實在只是中央和地方的中間層級”,减少层级的一个办法是省地合一,我看东部1000万——2000万规模就可以合一。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5-06-19

乡镇作为农村经济活动中心,大多数是自发形成的,是有一定的历史和传统的,其首先是地缘中心和交通中心,而作为行政中心只能是对前者的规范和引导,而不能是背道而驰.因此目前的乡镇撤并决不能简单地看成是合二为一的做法,而是要从有利于发展经济,方便群众出发.并且合并机构一定要做到精官简政,再不能出现一个乡镇十多个副职的荒唐之举了!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5-07-17

什麼五、六十的基本上都是盲目崇美吧。

最近日本進行大規模的市町村合併,倒是可以注意一下。這些都相當於「鄉」,名古屋那樣的市雖然是政令市,也仍然只是愛知縣的一個市嘛。

日本的縣也被認為數量過多了些,不過其規模倒還是值得中國參考。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5-07-17
中国设多少省份的讨论基本是根据中国现状进行的,如果与美国的行政区数量接近,只能是一种巧合,由此而做出“盲目崇美”的定性未免过于主观了。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5-07-25
56个民族,56个省
一个酒以城名,城以酒兴的城市
中国酒城——泸州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5-08-03
分多少省与省的规模大小有关,是相互关连的一个问题两个方面,根据分省的情况,如50个省就有五个或六个省的规模在5000万左右人口,如果55个省人口就可控制在4000万左右,我认为后一个合理,便于菅理,付合中国情况,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5-08-04

现在网上关于分省的方案很多,多数是在参考美国等的一级行政区数量来划分。以我的观点,觉得一级区划的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要结合经济发展,风土人情,具体情况来划定。

例如:对西藏的划分,有很多方案把他分成了几块,理由是它面积太大。但我个人认为西藏虽面积大,但人口小,地广人稀根本就没有必要划出太多的一级行政区来。大可以继续保持一个完整的区划。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5-08-05
就个人认为,以每省2000-3000万人口,分为60省为宜。东部多分一些省,西部就少分一些。
我本楚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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