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2006年1月6日川府民政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江油市撤销北城乡建制,将原北城乡的龙井、兴隆、云顶3个村和白石村的第五、六、七、八村民小组所属的行政区域划归永胜镇管辖,将原北城乡的白衣、柳林、代东、大坪、观雾、小河6个村和白石村的第三村民小组所属的行政区域划归武都镇管辖。
★四川省人民政府2006年1月6日川府民政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宝峰乡、民建乡改建为宝峰彝族乡、民建彝族乡,同意民建彝族乡人民政府驻地由竹阳村迁移至建乐村。
四川省人民政府2006年1月12日川府民政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旌阳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即由原来的18个镇、2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1个镇、1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具体批复如下:
一、撤销城区乡和东河、景福、袁家、东泰、孟家、通江、寿丰7个镇建制。
二、扩大8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
将原东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八角井镇,八角井镇人民政府驻八角井场。
将原景福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天元镇,天元镇人民政府驻天元场。
将原通江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双东镇,双东镇人民政府驻双东场。
将原孟家镇的五四、文化、富贵3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德新镇,德新镇人民政府驻德新场。
将原寿丰镇的桂花、白莲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新中镇,新中镇人民政府驻茶店村。
将原寿丰镇的白蜡、福兴、小河3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和新镇,和新镇人民政府驻和新场。
将原袁家、东泰2个镇及孟家镇的绵河、仙桥、红台、金相、新原、孟家店、大坝等7个村和孟家场镇居委会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黄许镇,黄许镇人民政府驻黄许场。
将原孟家镇的高地、大同2个村,寿丰镇的新沟、刁桥、高槐、石板、宝华5个村和寿丰场镇居委会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旌阳乡,旌阳乡人民政府驻玉泉路。
将原城区乡的秦宓、北光、三圣、莲池、金螺5个村和原乡饲养场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城北街道办事处。
将原城区乡的红雨、鹿鹤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城南街道办事处。
将原城区乡的千佛、宝峰、东升、工农4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工农街道办事处。
三、旌阳乡更名为东湖乡。
四川省人民政府2006年1月6日川府民政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彭州市将丹景山镇万安村划归隆丰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