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由武昌、汉阳、汉口,即“武汉三镇”组成。武汉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城市,历经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武汉三镇在历史上形成的时序为江北(汉阳)先于江南(武昌),而汉口在明代以前,不过是毗连汉阳的一个水曲荒洲,因此,在明代以前,所谓“武汉”,乃是武昌、汉阳两地的合称。元代武昌、汉阳均属湖广行省,鄂(武昌)汉(汉阳)并称,是为双城。元代诗人余阙在诗中把武昌、汉阳称为“双城”,显示了武昌、汉阳由单称到合称的趋势。
明宪宗成化(1465-1487)年初,汉水改道入江,汉口始形成市集。但每到夏天涨水之际,江水漫溢,人们仍无法安居。1635年(明崇祯八年)通判袁焻创筑长堤(上起硚口,下迄堤口)以障水患,此堤名曰“袁公堤”,即今日之长堤街。此后,居民日增,到清仁宗嘉庆时,汉口居民已达36929户,129183人,但汉口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隶于汉阳县,因此,早期的“武汉”概念仍是武昌、汉阳双城的合称。如1822年(清道光二年),范锴所著《汉口丛谈》中“遂陷武汉等郡”一句,即指武昌、汉阳等郡(府),汉口是称不上郡(府)的。咸丰年间,湖北巡抚胡林翼在其奏章、函牍中常用“武汉”两字,如“武汉为荆襄咽喉”、“若使武汉克复”、“武汉两城对峙”等等,显然也是指武昌、汉阳(当然也包括了汉口)两地的,“武汉”实际上应读作“武、汉”。
汉口的独立地位是在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才确立的,当时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阳、夏分治,改汉口同知为抚民同知,分汉阳汉水以北地段北至滠口,西至硚口,拨归同知管辖,立名曰“夏口厅”。到民国初年,改同知为知事,易厅而为县,于是便有了夏口县。当时,武昌(江夏)、汉阳、汉口(夏口)仍以各自名称为主,而且各有隶属,如清末时江夏属武昌府,汉阳、夏口属汉阳府,民初时夏口属江汉道,故未形成统一的行政建制,在历史上,亦有将汉阳、汉口联称“阳夏”,将武昌、汉阳联称为“武阳”,将武昌、汉阳、汉口联称为“武阳夏”者。
1926年秋,国民革命军攻克武汉。次年初,国民政府将汉口市(辖汉阳县)与武昌合并,划为京兆区,作为首都,并建立统一的武汉市政府,此时,武汉才取得了作为政区、市区的称谓。此后,武昌、汉阳、汉口时分时合,直到1949年解放前夕,汉口作为直辖市,武昌作为省辖市,汉阳作为县而分治。
解放后,政务院将汉口、武昌、汉阳(县府所在地及邻近地区)合并为武汉市(原汉阳县治所迁至蔡甸,保留县的建制),武汉市人民政府设在汉口。至此,武汉三镇才名符其实地合三为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