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10月25日)
1、同意庆元县安南乡政府驻地迁址庆元县安南乡政府驻地由东村村迁至安溪村。
(2006年1月10日浙政函[2006]4号批复)
2、同意杭州市萧山区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调整河庄镇行政区域。将委托萧山围垦指挥部管理的东至十工段、南接河庄镇、西至四工段、北临钱塘江,面积为29.81平方公里的区域划归河庄镇。调整后的河庄镇辖2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同二村)。
调整益农镇行政区域。将委托萧山区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办管理的东临钱塘江、东南界绍兴县、南接益农镇、西交农垦一场、北至外十三工段横河,面积为26.4平方公里的区域划归益农镇。调整后,益农镇辖1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东沙村)。
(2006年1月27日浙政函[2006]20号批复)
3、同意杭州市拱墅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上塘镇建制,其行政区域由拱墅区政府直辖。
(2006年3月3日浙政函[2006]29号批复)
设立上塘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沈半路3号,下辖假山路、八丈井、红建河、绍兴路、善贤、七古登、拱宸、瓜山、皋亭、蔡马等10个社区。调整后的拱墅区设7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
(2006年3月15日杭政函[2006]31号批复)
4、同意慈溪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观海卫镇古窑浦村划归掌起镇。调整后的观海卫镇辖40个行政村、2个社区、8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振观路6号);掌起镇辖15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掌起横路509号)。
(2006年3月16日浙政函[2006]36号批复)
5、同意东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巍山镇裘家岭村划归六石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巍山镇辖29个行政村、2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工人路1号);六石街道管理1个社区、22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不变(北溪西街1号)。
南市街道办事处马山前、富贤塘、五官塘、金马、联盟等5个行政村划归横店镇。调整后的南市街道管理26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不变(朝龙路1号);横店镇辖11个行政村、10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府前路16号)。
(2006年4月28日浙政函[2006]49号批复)
6、同意永康市行政区划调整设立前仓镇建制。将石柱镇前仓、馆头、麻车店、璋川、善塘、罗桥、枫林、小王元、川塘、世彰、朝川、宅树下、溪坦、法莲、石角、白岩、斗潭、和乐、光瑶、大坑、麻塘、新下、榭垛、大处、界牌、金斗、大坞、石塘、本扎、豆岭、后郑、荆州、后吴、大陈、历山、塘头、石雅、杨横坑等38个行政村、前仓居民区划归前仓镇管辖,镇政府驻前仓村。
设立舟山镇建制。将石柱镇舟山一、舟山二、舟山三、坦郑、端头、台门、白岩下、沅口、石塘徐、洪茂、杨溪王、下东桥、陆宅、上桥、前村、申亭、白沙、花古、大塔、溪塘、后畈、清源、道坦、马关等24个行政村、舟山居民区和古山镇大路任、下丁、铜山、陈山头、方山口、高寮、方丘、凌宅、上溪里、上丁、西岸、槐花、新楼、高下杨、渠口、山坞、里木坦、外木坦、洋溪等19个行政村、新楼居民区划归舟山镇管辖,共辖43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舟山二村。
设立方岩镇建制。将古山镇岩上、岩下、橙麓、岩后、杏桐园、西村、井头、灵岩寺前、可投胡、大园、金竹降上、金竹降下、后山头、长坑、可投应、下邵、古竹畈、仙岩、两头门、派溪、戈阳、葩陌、先盆、铜坑、柘岭下、定塘、庙口、象鸣畈、象瑚里、堂慈、独松、上胡坑、下宅、双瑶、文楼、上里叶、高峰、后浅、橙里王等39个行政村、方岩、派溪2个居民区划归方岩镇管辖,镇政府驻橙麓村。
设立西溪镇建制。将龙山镇西溪、下里、桐塘、上塘头、寺口、西山、石江、玉川、马坞、金园、上坛、西塘、青山口、丁坑、莲屋、洪塘、潘坑、大川、寨口、柏东、柏西、上卢、下赵、下徐、董坑、孔村、贾处、黄溪滩、壶坑洞、上马横沿、楼山坑、柘溪、棠溪、上弄口、道门、上徐、尚黄桥、义门、百念秤、上马、上蒋、后岗头等42个行政村、西溪、柏岩、棠溪等3个居民区划归西溪镇管辖,镇政府驻西溪村。
设立唐先镇建制。将象珠镇唐先一、唐先二、唐先三、唐先四、石湖坑、谏庄、桐溪、岩前、唐东、清塘庄、金畈、新村、上仁、石桥头、前溪、石湖口、唐下舒、上孝、龙山、前山、塔儿头、格山沿、云路、新河、上新屋、岩洞口、岩渡里、大后、下田、泽塘、唐上、三儿头、汪村、叶宅、横洋、凤山寺口、官英堂、仁坛、夏杜曹、雅堂、上厅、象牙里、白莲塘、长塘头、前渡金、后力坑、中山、安坑、山端头、箬岭下、下位、金坑、周坑、长川、里岭脚、明星、泮川、古竹城等58个行政村、唐先 中山2个居民区划归唐先镇管辖,镇政府驻唐先三村。
调整后,石柱镇辖43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石柱村);古山镇辖55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世雅下街村);龙山镇辖39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桥下一村);象珠镇辖54个行政村、2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清渭街村)。
永康市辖石柱、前仓、舟山、古山、方岩、龙山、西溪、象珠、唐先、花街等10个镇,城区设东城、西城、江南、芝英等4个街道。
(2006年5月26日浙政函[2006]59号批复)
7、同意淳安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撤销汪宅乡建制,与千岛湖镇合并。调整后的千岛湖镇辖46个行政村、8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骑龙巷22号)。
撤销横沿乡建制,与汾口镇合并。调整后的汾口镇辖101个行政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杨旗街17号)。
撤销唐村镇建制,与威坪镇合并。调整后的威坪镇辖93个行政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兴华街321号)。
撤销郭村乡建制,与姜家镇管辖。调整后的姜家镇辖58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郁川街10号)。
撤销白马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划归枫树岭镇管辖。调整后的枫树岭镇辖6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枫岭前街43号)。
撤销严家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划归王阜乡管辖。调整后的王阜乡辖44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郑中村)。
撤销光昌乡建制,其中塘边、石岭后、雌龙源、雄龙源、龙源庄等5个行政村并入左口乡,富山、杨岸、光昌边等3个行政村并入文昌镇。调整后,左口乡辖21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显后村);文昌镇辖3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潭头村)。
(2006年6月19日浙政函[2006]68号批复)
8、同意莲都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郑地乡建制,与峰源乡合并。调整后的峰源乡辖20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庞山村)。
撤销严鸟乡建制,与黄村乡合并。调整后的黄村乡辖19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黄村村)。
撤销巨溪乡建制,与太平乡合并。调整后的太平乡辖33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太平村)。
撤销西溪乡、泄川乡、双溪镇建制,合并设立雅溪镇。雅溪镇辖3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双溪村(原双溪镇政府驻地)。
撤销富岭乡建制,其行政区域由莲都区人民政府直辖。
(2006年8月23日浙政函[2006]90号批复)
设立富岭街道办事处。富岭街道办事处辖11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齐村村。
(2006年9月15日丽政函[2006]62号批复)
9、同意新昌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长征乡建制,与儒岙镇合并。调整后的儒岙镇辖40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天姥路66号)。
撤销镜屏乡建制,与镜岭镇合并。调整后的镜岭镇辖35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镇政府驻地不变(黄婆滩村)。
撤销城关镇建制,其行政区域由新昌县人民政府直辖。
(2006年8月23日浙政函[2006]91号批复)
分别设立羽林街道,辖1个社区、42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丽都花园;南明街道,辖9个社区、24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南街38号(现城关镇政府驻地);七星街道,辖2个社区、33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鼓山路510号。
(2006年8月绍政发〔2006〕77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