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
商周为艾侯国地,春秋为艾邑地,先属吴, 后属越,汉属豫章艾县。隋开皇九年属建昌。 唐长安四年置武宁县,艾入武宁;贞元十六年,析武宁西八乡置分宁县,属分宁。宋建炎四年属义宁军。尔后改析多次,时称分宁,时称宁州。 明万历五年设铜鼓营;清沿明制,仍属宁州。雍正元年,设铜鼓城瑞州分防府, 移驻瑞州同知,行政仍隶属宁州如故;嘉庆六年改宁州为义宁州。宣统二年,设铜鼓抚民厅,辖州八乡中之崇、武两半乡。民国2年建县,称铜鼓县,直隶省政府,3年属浔阳道,15年废道仍隶属省政府。 民国20至38年,先后分隶第一行政区和第二行政区.土地革命时期,为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一个组成部分,属湘鄂赣省管辖。境内86% 的地区建立了区、乡苏维埃政权,余者则为游击区。1934年,中共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省军区司令部等一度移驻幽居。 1949年7月14日解放,同月28日成立铜鼓县人民政府, 隶属袁州专区。1952年袁州专区并入南昌专区,隶属南昌专员公署。1958 年复为宜春专员公署,属宜春专区。1978年改为宜春地区行署, 属宜春地区。2000年8月宜春撤地设市,铜鼓隶属宜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