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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我的设省、设市、设县、设乡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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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4-18
省的设立要达到人口3000万以上或面积达30万平方公里!设市市区人口达20万人,设县或区人口达30万或面积达8000平方公里,设乡人口达3万或面积达300平方公里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4-18
现在低于此标准的要尽快并掉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4-18
减少一些规模偏小的行政区,降低行政成本.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4-18
我的设县辖市、乡辖镇的标准
设立县辖市、乡辖镇标准(征求意见稿):

乡改设县辖市标准(征求意见稿):
1.第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
2.非第一产业用地占土地总量60%以上,
3.居委会要达到居委会、村、镇总数的50%以上,
4.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
5.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
6.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20平方米,
7.摘掉省级贫困乡帽子。


村改设乡辖镇标准(征求意见稿):
1.第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要达到60%以上,
2.非第一产业用地占土地总量50%以上,
3.居民小组要达到居民小组、村民小组总数的50%以上,
4.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70%,
5.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
6.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0平方米,
7.摘掉县级贫困村帽子。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4-18
标准不错,送呈国务院!
需要翻墙服务,请QQ1536730201。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4-19
三楼的方案我批准了,请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4-19
引用第0楼fllyfj2007-04-18 16:10发表的:
省的设立要达到人口3000万以上或面积达30万平方公里!设市市区人口达20万人,设县或区人口达30万或面积达8000平方公里,设乡人口达3万或面积达300平方公里

支持楼主的观点.应该因地制宜区分:东部,中部,西部.我国东部(中部)地区人口稠密,东部县的人口应该控制在80--100万左右.中部县的人口应控制在60--80万左右.东部乡镇人口应在5万以上.中部乡镇人口应在4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4-19
"省的设立要达到人口3000万以上或面积达30万平方公里"
本人坚决反对以此标准并省!新设的省也不一定非要达到3000万人口或30万平方公里不可。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4-19
我是谁符合一个条件就可以!!!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4-19
这种标准不可取。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4-20
这只不过是最基本的条件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4-20
8000平方公里才能设县?
那么海南设4个县,浙江,江苏只设10--12县就够了。
北纬42°辽西CEO★★★★★传奇盛京 福运沈阳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4-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面积20.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6万。

照楼主的说法,按面积标准要分设20个县,按人口标准不够设1个乡的。

这个固然很特殊。
但在西部,却能找出一大堆不符合楼主想法的实例,原因为何?实在是区域差异啊!

民政部的有关规定都会分别区域不同,我们都自认为民政部厉害(不然就不会说东指西的了),但这一点还是要向他们学的
[ 此贴被fuyongzhen在2007-04-20 11:3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4-20
11 楼,有30万人中也可设县的,你不懂或的意思吗?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4-20
12楼,你要明白或的意思,符合条件之一就可设县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4-20
引用第14楼fllyfj2007-04-20 15:31发表的:
12楼,你要明白或的意思,符合条件之一就可设县的!!!!!

也就是说你认为若羌县可以分别设立20多个县,数百个乡?!恐怕一个乡出现无人口都可以吧!因为你认为只要满足那个面积标准就可以了吧
仅仅将设立行政区划单位的条件定为符合一个条件就行的理论在事实面前是绝对行不通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4-20
引用第14楼fllyfj2007-04-20 15:31发表的:
12楼,你要明白或的意思,符合条件之一就可设县的!!!!!

楼主的意思我当然明白,但却正好能被我用于归谬,而完全不合乎楼主你自己的设想!!!!!(比你的感叹多一个,呵呵)

事实上,若羌的问题,应当是符合两个条件才可设县!

之江云梦已经分析给你听了,请再思量一下吧!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4-20
引用第13楼fllyfj2007-04-20 15:29发表的:
11 楼,有30万人中也可设县的,你不懂或的意思吗?

多提醒一下,这个情况与新疆的情况完全不同!

也就是说
在地广人稀的地方,是要用“且”,而不是“或”!!!
在地狭人稠的地方,用“或”而不用“且”!!!

请再仔细斟酌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4-20
这就是我讲的要向民政部学习的地方,至少要分三类地区,各用不同标准,才可能是科学的!

但坛子里有几个地方(不少人)都是只有一个标准!
无语。。。。。。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4-21
引用第19楼大同小异2007-04-20 20:41发表的:
8000平方公里才设县 ……

如果完全是平滑的
8000的设想,意味着任何一个地方到县中心的距离不超过50公里,任意两点间最大距离不超过100公里
仅从这一点上看
在现阶段
管理上不会有较大问题

行政区划是为方便“行政”产生的区划,小了,确有浪费的感觉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04-21
晕!!!你们看清楚了,这是或要条件,符合8000平方公里或30万人口就可设县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04-21
引用第21楼fllyfj2007-04-21 12:56发表的:
晕!!!你们看清楚了,这是或要条件,符合8000平方公里或30万人口就可设县

30万人的标准放在东部是遍地都县,小的可能都不会超过100平方公里;在西部30万人可能是数十万平方公里;在东部8000平方公里可能有千万乃至于上亿人口,而在西部,8000平方公里可能只有几十人.以上四种情况真是差得不能再差.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04-21
引用第21楼fllyfj2007-04-21 12:56发表的:
晕!!!你们看清楚了,这是或要条件,符合8000平方公里或30万人口就可设县

看来,是你不懂自己说的是什么了!!!!!!!!!

若羌县面积20.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6万

照你的话
或者8000平方公里设一个县,那么,这个地方要设30个县!
显然你会不同意
所以,你不就来个或者吗(第二种选择
即它可以凭“30万人口设县”,可它能成为县吗?连3万人都不到!
所以,它只能成为一个乡!

你仔细读一下我的上面的话,还有什么其他理解方法?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7-04-21
如果楼主的观点,明确地表达为:
设立一个县,面积必须在8000平方公里以上或者30万人以上

那么若羌就可以保留了(凭它人口数量当然不行,但可以靠已经2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这才是“或”的本意!)

但问题是:没有上限的标准,恐怕不是楼主所要的,否则1000万人的也可以设一个县了。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7-04-22
17楼你不懂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的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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