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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关于区公所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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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4-28
地区行署作为省府的派出机关,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关,他的机构设置也是五脏俱全的吗?领导人怎么称呼?也叫区长吗?相应的党组织?也是叫区委,区委书记吗?他们下面也会设一些办事机构吗?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4-28
答:机构设置不是五脏俱全的。领导人也叫区长、区委书记。下面一般不设办事机构,代县委、县政府管理一些乡镇。
[ 此贴被游侠在2007-04-29 01:1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4-28
建国以来县辖区(市辖区)曾经两度设立人民政府,实行县-区-乡三级政府,但是乡实际上是不完全政府,后来县所属的区人民政府撤消改成了区公所,乡人民政府得到了加强.而市辖区则逐渐分化出来,不但没有被削弱,反而被大大加强,最终从与县辖区平级的地位上升成与县平级的地位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4-29
区委书记、区长都是正科级。
下面的乡镇长们“相当于”副科级。
那时的区委权利很大,可以在本辖区内任命乡镇副职,对乡镇正职也有决定权,只不过报经县委组织部下文即可。

区有财政所、公安派出所;乡镇设财政组,属于区财政所的办事机构。区的实际职能俨然一级政府,而下属乡镇实际上就是区的派出单位。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4-29
下面的乡镇长是股级吧,如果是副科级,算是高配了。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4-29
早撤早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4-29
区公所本来就很不正式,现在也基本快消亡了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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