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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我设计的中国行政区划及管理蓝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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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5-04
以下是我的感性想法,由于知识不熟,及不谙于表达,有见笑之处,望谅!
中国行政区划的一级政区为省与独立道,独立道规模较省小,为一些要地如含大都市而设。二级政区为区、郡、县、邑,区是都市的组成部分,郡是以治理城市形态为主,县是以治理乡村形态为主,邑是地广人稀之地。三级政区为街(未拟出,暂以此代)、镇、乡,街是府市的组成部分,镇是以 治理城市、城墟形态为主,乡当然是以治理乡村形态为主。
我有这样的理念:城市不再有独立的政区形态,而是将其分解含于省(道)、郡、县之中,并按其政区规模划分为都、府、城三级,另有未进于城市而别于乡村的墟(即现之所称小城镇);但城市又有其独立性、整体性,必须由相应级别政府中开设一些职务(管其市政等)如市长来分理。以下按城市的级别依次说明。全国定北京、上海、香港、台北、广州、天津、重庆、西安、成都、武汉、沈阳、哈尔滨等几座都市,有是省会所在地的如广州,它分若干区(比现区要大)直属于广东省,广东省政府组织内设有广州市长(其与广东省长同院办公,互不统属而相互促益),等等;又有是道的主体或中心区域的如北京,它属于首都道,道政府内设有北京市长(管市外县的称县区主任而不称道长),等等。府市含全国的大部分省会城市与其他少数大城市,作省会的与都市作省会者同,只没分区,含于县内或县全域;不作省会的如湘潭,分若干街属于湘潭郡(由现湘潭市县、韶山、株洲市县大部并成),湘潭郡政府组织内设湘潭市长(管市外乡镇的称乡区主任而不称郡长),等等。全国现有的其它城市便为城级市了,与一镇重合或由邻近乡镇分治,如湖南冷水江市即由泠水江镇与锡矿山乡分治(将原市域分解设定)属于新化县(原切块分出今还原),县政府组织内设冷水江市长(与新化县长同院办公),等等;又有,如广东东莞郡含东莞、石龙、虎门、常平、樟木头、塘厦、六城级市,这时我们将与六市重合的同名镇各与相邻乡镇自行级组合分全东莞为六大块,郡政府组织内相应有六市长,等等,兹为分治最多特例。墟由单个或多个社区组成,含于乡、镇内,乡镇内可只设乡(镇)长。以上所述,形成的结果便是城乡即分治又合治,且是合治下的分治,而城乡无统属关系。
略述一下分省道、分郡县的方式。省基本按现况保持不变,需调整的有:苏浙皖大致以长江为界并分为江浙(别称吴)、江北(别称淮)二省,其中南京都市为两省共管,名义上按一定界线分属于二省(此又特例);内蒙古东北部分划入吉林省,中间东部分划入辽宁省,南方部分划入山西省,陕西北方部分划入山西省,甘肃的嘉裕关、酒泉等与内蒙古其它部分组成新的陇西或朔北省,甘肃其它部分与宁夏并入陕西省。全国设独立道的情况为:以北京市设首都道,以原天津市及渤海、黄海海域设津海道,以原上海市及东海海域(含澎湖、钓鱼岛屿等,台湾省只辖本岛)设沪海道,以重庆都市及周边一带设三峡渝道(因定其管三峡事务而名),海南岛与南海海域设琼海道,以伊犁州设伊犁道,须管中亚地带(含新疆)回系民族相关事务,麦克马洪线南中国领土设一道,若恢复历史版图,原乌梁海地区设乌梁海道。县级需大量合并,原来由一些大县切分出的县市尽行归属至原来的县(当然也要参考现实的情况,如建国后成立的湖南涟源、广东珠海可仍保留);这些南方的很多,但北方开发较早,置县本多,这也需切切实实的合并了,其标准是按地域、人口达到一定值,也可迁县侨置于可开发无人之地,原地并入邻县。这样,一个郡县一般有一百万至数百万人不等。一些地区主要是西部地区原一县人口虽少,但地域很阔,则不宜合并,改县称邑即可了。前有述设镇的标准,其实镇之本意是人口集中的城市街墟之地,古时称省会犹为镇,其余称镇的极少,今可仍之,则现有的镇大部分需改回称乡了(乡亦可含城墟),设郡亦是如此。总之,经了这样的分法,一省大体可含五、六十左右县级了,这样的直管是可行的,而恰好真正的体现了法定的省、县、乡三级分法。
以上分省分县是实的政区,另可有虚的政区(无政府形式),即全国分道(一般道)。道一般含于省内,有点似现之州、地区、地级市,但地域更广,一省之内才有数个道,且辖内各县级一般平等,道通名不为内任一县级之通名。跨省的道也有,如南京都市与周边一带可成一道跨吴淮两省。道一般不作省的派出机构,只是分别设立了不同的职能机构,如省设民政、教育等机构而道不设,道设邮政、电信等机构而省亦不设,可直属中央,也可与中央间组一级(如法院),其是跨省、独立道的。这样行政层级的构成显得充分灵活了。(待续)
一级辖二级:省州—都府郡县市    都—县  省—州—县市       
二级辖三级:郡县—市镇乡   都府—镇乡   市—乡
厢组都市、区组府市或厢、街组市或区、社区组街或属乡镇 不与地域型政区比级别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5-04
民族问题可不是小事啊,楼主的个别观点不感苟同!!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5-04
楼主所言将广州市等都市分区置于省府之下,我以为不妥。
行政体制的层级不是绝对的,新疆伊梨州下不也设地区了嘛。对于广州市等现在或将来人口过400万的城市理当准其设区一级政区。毕竟我们进行区划改革是以精兵简政与廉洁高效为目的的。
上高人为峰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5-06
不具建设性。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5-13
太复杂了 不具备可操作性。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
仅仅在现有的体制上做稍微的改动,而不是推翻现有区划重置!
新建群欢迎加入:海外建国联盟197583315
讨论外国行政区划,从地理学和历史文化方面寻找可以合并建国的地区,比如太平洋岛国和加勒比地区被美英法荷控制的地方。以完成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夙愿!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5-13
操作方面技术性不强啊
适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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