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4459阅读
  • 91回复

[香港]港澳特区政府是不是目前世界上享有自治权利最大的地方政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06-07
引用第25楼香江过客于2007-06-07 13:35发表的  :
美、澳的州都拥有内部主权,其他联邦没查证过,不敢说。

还有国民兵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06-08
南非的祖鲁王国有多大权利?以及非洲其他的大酋长?
什么都没有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06-08
应该是吧。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06-08
不是,很多地方都自治的!!以至可以独立!!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06-09
庫克群島。

另:波多黎各的總督和議會都是由波多黎各全民普選產生的,有自己的《波多黎各憲法》,也有自己的終審權,從這意義上說,波多黎各的內部自治權比香港大。
[ 此贴被香港來的沛在2007-06-09 05:2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06-09
引用第30楼香港來的沛于2007-06-09 05:20发表的  :
庫克群島。
另:波多黎各的總督和議會都是由波多黎各全民普選產生的,有自己的《波多黎各憲法》,也有自己的終審權,從這意義上說,波多黎各的內部自治權比香港大。

我说过不包括海外领地~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06-10
你這樣把定義越縮越小,看來最後不達成你心中預想的答案也不成了。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7-06-10
最近人大最高领导就此发表过一个讲话,新浪上有的,看了就知道了。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7-06-10
[香港的自主权是中央给予的]

这一番说话是故意说给民主派人士听的.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7-06-10
引用第32楼香港來的沛于2007-06-10 17:53发表的  :
你這樣把定義越縮越小,看來最後不達成你心中預想的答案也不成了。

本身lz就是为答案而制作问题,所以一定会达成愿望的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7-06-10
吴邦国在会上引用已故中国领导人邓小平1987年4月的一段话说,香港的政治制度不能完全西化,搞三权分立、英美的议会制度,并以此判断是否民主。

这句强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7-06-10
不知吳人大委員長有沒有基本法律概念?
明不明白憲法的意義是什麼?

憲法是契約的一種,是人民之間和人民與與政府之間的契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全國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契約
香港的基本法也應是香港人與全國人民(人大)的契約
而這份香港人與全國人民的契約是基於另一份契約
一份北京和俄敦之間的契約《中英聯合聲明》

香港的權力雖然是全國所給予,但這也是基於契約而成的,並非中央隨時說隨時改,
《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同時體現中央對香港問題的承諾
這承諾就是倫敦、香港、北京三者之間的契約
不過吳委員長卻把基本法理解成一道聖旨,但非契約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7-06-10
全国人大解释不针对任何个案,解释前终审法院已经判决的案子不会因为人大解释作任何改变。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7-06-11
引用第33楼中华大帝于2007-06-10 18:05发表的  :
最近人大最高领导就此发表过一个讲话,新浪上有的,看了就知道了。

介绍一下~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7-06-11
引用第32楼香港來的沛于2007-06-10 17:53发表的  :
你這樣把定義越縮越小,看來最後不達成你心中預想的答案也不成了。

海外领地政府一般不算是地方政府~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7-06-12
怎么可能是最大,香港的《基本法》是在北京中央的全国人大通过的,可是很多国家地方政府的“州宪”,则是当地议会通过的。而行政权源出基本法,法源都不自主,怎么可能是最大的地方呢?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7-06-12
引用第41楼keating于2007-06-12 18:31发表的  :
怎么可能是最大,香港的《基本法》是在北京中央的全国人大通过的,可是很多国家地方政府的“州宪”,则是当地议会通过的。而行政权源出基本法,法源都不自主,怎么可能是最大的地方呢?

谢谢~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7-06-13
楼主真变态。
难道“海外领地”就不是“地方”而是“海洋”啦?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7-06-13
香港澳门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地方政府",而是类似于"海外领地"了。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7-06-13
引用第44楼asdfasdf于2007-06-13 18:09发表的  :
香港澳门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地方政府",而是类似于"海外领地"了。

为什么?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7-06-13
引用第43楼asdfasdf于2007-06-13 18:05发表的  :
楼主真变态。
难道“海外领地”就不是“地方”而是“海洋”啦?

笑话,波多黎各不是美国的州和特区,自然不是美国的领土,其政府当然不算美国的地方政府~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7-06-13
如果硬要说“地方政府”的话,港澳政府的权利已经大得不能再大的了。不可能有再大的了。

一、你不要小看“割据政权”。

1.权利最大的割据政权是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它是唯一一个可以进入奥运会的割据政权。

2.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它是非洲联盟的正式成员,有60多个国家承认它(绝大部分是非洲兄弟,也有古巴)。这个国家的军事上完全失败,前途难卜。

割据政权还有北塞浦路斯、索马里兰等等,这里不说。

二、主权国家之下,有部分领地可以享有类似于国家的地位。前苏联的加盟国乌克兰和白俄罗斯都不是完全主权国家,却是联合国成员国。这已经成为过去。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7-06-13
引用第46楼外星来客于2007-06-13 18:59发表的  :
笑话,波多黎各不是美国的州和特区,自然不是美国的领土,其政府当然不算美国的地方政府~


你才笑话,波多黎各绝对是美国“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你真是无知。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7-06-13
你大概连什么是“国家主权”、什么是“领土”也搞不清楚。
你快去联合国网站补补课,看看“联合国托管理事会”是什么回事、“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是什么回事。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7-06-13
引用第48楼asdfasdf于2007-06-13 19:43发表的  :
你才笑话,波多黎各绝对是美国“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你真是无知。


波多黎各不是美國神聖不可侵犯的領土

它是美國的〝自治領地〞

你可能真的搞不懂何謂〝地方政府〞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