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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请教大家: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审批权限在哪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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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6-08
我今天在本站首页上看到了3个新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消息,分别是济南、成都和西安的,我对其中一点表示困惑:济南设的7个街道办事处是山东省政府批准的,而成都的9个镇街合署的街道办事处是成都市政府批的,西安的5个街道办事处也是西安市政府批的,我想问问,到底哪一级政府有批准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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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6-08
乡、民族乡、镇、区公所的设立、撤销、更名及其人民政府(区公所)驻地的迁移,乡、民族乡、镇的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所在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公所制定变更方案报请所在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同意后转呈所在的自治州、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自治州、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同意后上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由所在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变更方案,街道办事处的撤销、更名及其驻地的迁移,由街道办事处制定变更方案,设区的市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不设区的市报请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
[ 此贴被曲径通幽在2007-06-09 00:19重新编辑 ]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6-08
也就是说济南的做法属于多此一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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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6-09
如果只是原有街道调整——撤、并、分拆,则地级政府就可以搞定;

如果是乡镇改设为街道,因为涉及到了乡镇的撤销,则应该由省级政府审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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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6-09
应该是省一级吧,县级以上的变动都要国家批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6-10
引用第3楼曲径通幽于2007-06-09 00:22发表的  :
如果只是原有街道调整——撤、并、分拆,则地级政府就可以搞定;
如果是乡镇改设为街道,因为涉及到了乡镇的撤销,则应该由省级政府审批了。

2007年4月4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细柳镇等5个乡镇撤销乡镇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市政府《关于撤销西安市长安区细柳镇等5个乡镇建制设立相应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市政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同意细柳镇等5个乡镇撤销乡镇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具体为:撤销细柳镇、杜曲镇、大兆乡、兴隆乡、黄良乡5个乡镇建制,同时设立细柳街道办事处、杜曲街道办事处、大兆街道办事处、兴隆街道办事处、黄良街道办事处。

那上面这个从首页连接上拷来的东西又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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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6-11
呵呵,不知道!
但个人估计是省级政府授权,在上世纪8~90年代,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曾普遍由省级政府授权地市审批,现在可能陕西等省区还没有收权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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