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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个人对省份规模的一些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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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6-10
人口密度是客观事实,省县直辖调整的依据应该是⑴面积⑵行政区(县[旗、林]、市)数目

如果要考虑人口因素(如4000万以下),东部省份面积上都会小于重庆市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6-10
你的看法是什么呀?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6-10
我认为唯一迫切到需要调整省区的动力来源于省直辖县市的数量。面积人口密度都是次要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6-10
引用第2楼QQme于2007-06-10 11:56发表的  :
我认为唯一迫切到需要调整省区的动力来源于省直辖县市的数量。面积人口密度都是次要的。


===
面积因素不可或缺,20万平方公里以下的省区调整起来是很难的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6-10
先看地形地貌,再看文化认同,再看经济流向,最后看面积人口!!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8-15
引用第0楼motoman于2007-06-10 11:46发表的 个人对省份规模的一些看法 :
人口密度是客观事实,省县直辖调整的依据应该是⑴面积⑵行政区(县[旗、林]、市)数目

如果要考虑人口因素(如4000万以下),东部省份面积上都会小于重庆市

顶上去,继续讨论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8-15
四川人口有那么多啊...

  没有办法
鹽達四海,龍行天下,燈耀五洲!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8-19
应该是面积和人口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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