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大区 - (首府驻-天津)
1、北京市:现辖区域不变。现河北省三河市划入,改三河区
2、天津市、现辖区域不变。现河北省大厂,香河划入。
3、内蒙古自治区:由现内蒙古自治区已划出外的地区组成,首府呼和浩特。
4、山西省:由现山西除已划出外的地区组成,省会太原。
5、河北省:由现河北除已划出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石家庄。
6、察哈尔省:由现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现河北省张家口市、涞源组成,省会大同。
东北大区 - 首府驻-大连)
1、设大连直辖市。
2,辽宁省:由已划出外余下部分组成,省会沈阳
3,辽东省: 合现内蒙赤峰市、通辽市组成,省会赤峰。
4、吉林省:由现吉林组成,省会长春。
5,兴安省,合现内蒙兴安盟,呼伦贝尔盟,黑龙江大兴安岭组建,省会牙克石市
6、黑龙江省:由余下的现黑龙江部分组成,省会哈尔滨。
华东大区-( 首府驻-南京)
1、设青岛直辖市。
2、淮海省:由现江苏省徐州市、连云港市、滨海、响水、灌南、宿迁市、现安徽省淮北市、蚌埠市、宿州市、亳州市、现河南省商丘市、现山东省日照市、临沂市、济宁市、荷泽市组成,省会徐州。
3、山东省:由现山东除上述地区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济南。
4、上海市:
5、浙江省:省会杭州。
6、设南京市直辖市、现安徽省马鞍山市划入,设马鞍山区。
7、江苏省:由现江苏省余下部分组成。省会无锡市江阴区(靖江)。
8、安徽省由现安徽省余下地区组成。
中南大区 -( 首府驻-武汉)
1、三峡省:由原四川省万县地区现重庆市万州区、现湖北省宜昌市、恩施州组成,省会宜昌。
2、湖北省:由现湖北省除已划出外余下地区组成,省会荆州。
3、湖南省:由现湖南省除已划出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长沙。
4、江西省:由现江西省除已划出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南昌。
5、河南省:由现河南省已划出外的余下部分组成,省会郑州。
6、设立武汉直辖市。
华南大区 (首府驻-深圳)
1、黔东省:由现湖南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现贵州省铜仁地区、黔东南州、重庆市黔江区(原四川省黔江地区)组成,省会怀化。
2、广北省:由现湖南省衡阳市、郴州市、现广东省韶关市、连县、连山、阳山、现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组成,省会吉安。
3、桂柳省:由现广西柳州市、桂林市、河池地区、现湖南省永州市组成,省会桂林。
4、厦汕省:由现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龙岩市、现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梅州市组成,省会厦门。
5、福建省:由现福建省除已划出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福州。
6、海南省:现海南省不变,省会海口。
7、设立深圳直辖市,东莞惠州整体划入。
8、广东省:由现广东省除已划出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广州。
9、广西自治区:首府南宁。
西南大区 (驻重庆)
1、金沙江省:由现四川省攀枝花市、凉山州、九龙县、稻城县、乡城县、现云南省东川区、昭通地区、丽江地区、迪庆州、永仁、元谋、组成,省会攀枝花。
2、南诏省:由现云南省大理州、保山市、临沧地区、德宏州、怒江州组成,省会大理。
3、贵州省:由现贵州省除已划出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贵阳。
4、四川省:由现四川省除已划出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成都。
5、云南省:由现云南省除已划出外的余下地区组成,省会昆明。
6、秦巴省:由现四川省南充市、巴中市、达州市、广安市、广元市、现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组成,省会巴中。
7,重庆市,除万州,黔江外的重庆部分。
西北大区 - (首府驻-西安)
1,设西安直辖市,咸阳整体划入
2、陕西省:由现陕西省除已划出外的余下地区合现甘肃省庆阳市、平凉市组成,省会延安。
3、甘肃省:由现甘肃省除已划出外的余下地区合内蒙额济纳旗组成,省会兰州。
4、青海省:不变。
5、宁夏自治区:不变。
6、西藏自治区:不变。
7、北疆自治区:由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吐鲁番市、昌吉州、伊犁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组成,首府乌鲁木齐。
8、南疆自治区:由现新疆巴音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咯什地区、克孜州组成,首府咯什。
台湾省:不变
香港
澳门
取消地级,省县直辖,大区只负责经济,行政区域性协调。虚大区,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