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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基本构想(来源:《改革内参》 作者不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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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7-07
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基本构想

    我国行政区划设置存在一些弊端,这些弊端的存在已影响到我国经济、政治的顺畅运行,也很不利于我国的社会管理,必须进行相应改革。行政区划的设置是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敏感地洞察上层建筑领域的弊端,适时调整矛盾、革除弊端,是决策层面应时刻加以关注的,否则就很难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综观现状,我国行政区划设置的主要弊端有以下方面:

  一、省级行政区划太大,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管理。我国大部省区所辖人口在三千万以上,部分省区所辖人口七、八千万甚至近亿。这些省区放到国际上都是一个大国!这些大省一般设置七、八十个甚至一百个左右的县级行政区,面广量大分散,管理起来鞭长莫及,使行政效率大为降低。

  二、有悖管理学原理,不利于提高执行力。为了解决省级辖区过大的问题,解放初期,我国大部省区在省以下设置了省级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行政专员公署),以协调就近县区的工作。但是这一机关管理的由虚变实和不断扩权,几经演变,派生出了一级政府,即管县的地级市。行政级别的增加,有悖于行政级别扁平化原理,行政层级增加,不利于上行下达、令行禁止,甚至出现了依据本级政权利益随意解释上级意图的现象,使政策走样。

  三、行政层级的增加,不利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管。我国近些年来频繁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行政层级太多是一个重要原因。近些年来,领导干部贪腐问题已广为世人所注目,许多领导干部一旦出现问题就成了犯罪分子。有许多防范、制止犯罪的办法、措施,比如谈话、诫免等未能有效实施。与此不无关系。

  四、行政梗阻,影响效率。随着管县的一级地级市的出现,市级机构进一步硬化,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公、检、法……车水马龙,请示汇报,文山会海,是一种典型的梗阻现象。有的地级市,只管三、五个县,仅是个小组长的角色,算不上是一级政府,但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派个兵下去就是县市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损害了县级机构工作骨干的积极性,同时也有悖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原则。

  五、增加财政负担。既然是地级市,就都是一个规格,软硬件都要向同等级别城市看齐,城市规模要一样大,办公楼要一样高,部门要齐全,车子要配好。财力有限,于是对上截留,对下吸血,使县级财政疲于奔命,生产投入严重不足,社会事业发展缓慢,人均收入难以提高。据统计,地级辖区行政费用每年大约六个亿,全国共有地级行政单位332个,每年需纳税人支出接近两千个亿。

  六、干扰产业布局,影响经济结构。不少地级市仅是一个行政中心,经济容量有的还不如所辖县、市,更起不到辐射带动作用。为了壮大所在城市规模,不管资源、物流、技术等条件限制,利用权力和县、市争项目、争资金,在不适宜的地方主要是辖区驻地建工厂建商业中心,使投资效益下降,甚至成为垃圾项目,给国民经济造成严重损失。

  七、我国现行行政机构设置还影响到全国城市的定位和建设。城市的形成和发展有其历史渊源。气候、资源、风光、文化等特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格和城市文化。在现行行政体制下,城市规划依附于行政级别,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县级城市套用一个模式并互相攀比,完全忽视了城市的特点,使同等级别城市建筑雷同化,所谓千城一面。这是我国的一个特殊现象,也是我国十几年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败笔!

  由现行行政区划设置派生出的种种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为了实现打造和谐社会的目标,我们必须下决心对现有行政区划进行改革。

  行政区划改革对全国各方面工作甚至对我国历史沿革都将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本人多年来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提出如下思路,以引起有关方面及相关人士的的注意:

  一、全国设六十到八十个左右的省级行政区,省辖人口以两千万左右不超过三千万为宜,东、中部人口大省要结合周边地区重新划分和设置。

  二、现有大部省会城市改为中央直辖市,以促进全国意义上的中心城市的发展。省一级政府工作的重心应当是中小城市和农村。

  三、撤销管县的地级市。经济总量和城市体量较大的地级城市还要保留,但只设区不管县。省级政府直接管到县,包括县级市。

  四、撤销乡一级政府,改乡镇一级政府为县级政府派出机构,县直接管到村。改革后的县级以上公务支付一律归中央核发,机构人员要大力精简。

  五、实行彻底地政企分开。所有企业一律划归所在辖区,由当地政府及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由属地征收并按照事权划分上缴比例。.

  六、省级行政区划划小以后,应重新设置和划定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权,尤其是地方政府不应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负有直接责任,经济应彻底放开,放手让经济自然发展。

  以上改革的意义在于,省级行政区划划小有利于改变县级量多面广不便管理的现状,撤销管县的市有利于形成扁平状管理架构,减少层级,节省行政费用,提高行政效率。保留城市经济总量较大的地级市,有利于促进次中心城市的发展,但这些城市只设区,不管县,不影响扁平状行政架构的形成。大部省会城市改为中央直辖市有利于促进全国意义上的中心城市的发展,同时有利于大城市工作和中小城市农村工作的适度分工,提高社会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县级以上行政支出归中央列支,有利于消除地方经济冲动,打破市场分割、经济封锁的局面,有利于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我们相信,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一改革将会给我国经济和社会面貌带来千年巨变。
[ 此帖被QQme在2009-10-29 19:0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9-11-11
光看到地级市对县的抽血作用,市刮县、市压县,影响了县的发展。那么如果新设省,省直管县,新的省如果刮起县、抽起血来不是更厉害吗?而且,设省之初,这几乎是必然的,那么多人员费、车马费,新的省会城市建设需要多少钱?撤掉原来的地级市需要多少钱?一个新省,没有原来的基础,不靠向下边抽从哪里来呢?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9-11-11
京津沪基本不动,所辖县(含较大的区)逐步分拆至多个单位(区?),并撤销乡镇。
重庆改为省,老重庆地区基本不动。所辖市县(含较大的区)逐步分拆至多个单位(区?),并撤销乡镇。其他区县,2-3县(规模太小的3-5县)合并为1县。所辖乡镇酌情合并。
海南,海口,撤销乡镇;其他市县,2-3县(规模太小的3-5县)合并为1县。所辖乡镇酌情合并。
宁夏,银川及北部各沿黄地级市合并,撤销市县。其余各县市,2-3县(规模太小的3-5县)合并为1县。所辖乡镇酌情合并。
香港、澳门,不动。台湾,随他们折腾。
内蒙古分段并入临近省区。
其他各省区,改为省,基本不动。

副省级市、省会地级市基本不动。所辖市县(含较大的区)逐步分拆至多个单位(区?),并撤销乡镇。
较小的地级市基本不动。所辖市县撤销。
其他地级市,2-3县(规模太小的3-5县)合并为1县。所辖乡镇酌情合并。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9-11-11
只看其利,不看其弊是不合适的。增加一个省的成本,要比撤掉多少个地级市节约的成本高得多得多。而且,新设省也并不必然带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重庆直辖,被不少人当成成功的例子,但如果对比一下直辖之前的发展速度,好像也快不了多少吧,反而增加了多少官员?海南设省,而且还有特区的政策,除了给当地干部提高了级别外,其他的不是很失败吗?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9-11-10
有一定的道理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9-11-02
省会都改直辖市不可行, 如采用广域市的形式,即一些省会既作省会,也做直辖市.则可选择 15-20个重要的省会做直辖市.民国时有过12个直辖市,建国初也有过15 个直辖市. 西部应该像当年中国开发东北那样多建省,再大规模开发移民.

中国人口是美国的4倍多,如也采用美国的最大人口标准(3000-4000万),很不现实.东中部的很多省的(如河南,江苏,广东等)需划几个省,每个省的面积会划得过小,不便于区域发展.我以为中国如以7000万人左右为省的人口标准为宜,则改动的省就不会很多,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9-11-02
在整合设置6-10个省区,3-5个直辖市比较好。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9-11-02
省级政区50个左右比较适合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9-11-02
引用第1楼华人于2007-07-09 21:28发表的  :
反对以人口为依据一刀切!这个人光考虑到了地级存在增加了多少多少官员,却没考虑到新设立将近30-50个省级行政区会增加多少领导干部?比如说安徽省,现在全省的正厅级干部也就是省里的各厅局和每个市的4个正职,如果分出一个省,不光增加了N多的正副省部级干部,还要增加一套厅局,反而更麻烦. 说的不对,新设省区完全可以实行大社会、小政府,厅局总数会增加,但不会增加很多。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9-10-29
设置60--------------80个省级政区不现实,全国非乱不可。
大部分省会城市升为直辖市不现实,各省都六神无主了。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9-10-29
  我与31楼有同感,省会不应都改直辖市。因为有不少省,除了省会独一无二,再没有较大的城市可作省会了。现省会改直辖市后,剩下几个同等规模的城市争当省会,又人为地制造了新的矛盾,很不可取。只有重新分省后不作省会的计划单列市,改直辖市还是比较适宜的,如大连、宁波、厦门、深圳。而青岛就不宜改直辖市,因为需要用它作省会。
  另外,如果少设了直辖市,全国的省级单位还是以50个左右为宜。超过60个,省会也不好选择了。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9-10-27
省会城市改中央直辖市主张不赞同,赞同经济实力较强大的计划单列市设中央直辖市,这样影响较小!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9-10-26
      中国现在有“府”,不过是作为县级政区名的“东昌府”、“忻府”——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9-10-26
不科学啊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8-03-31
四、撤销乡一级政府,

东部有写省乡村之间还有派出机构。能取消了就可以裁好多人了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8-03-31
有道理

支持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8-03-31
县\府分为特等、甲、乙、丙等,府为都市型行政二级区划,县为非都市型二级行政区划(城市化建设还不够),县下可辖市、镇、乡,市为城市型自治组织,镇、乡为县派出机构;府下可辖区、市、街(町)、镇、乡,区为府治所在及其毗连的城市型区划组织,市为城市型自治组织,镇、乡为府派出机构,规模小的府可不设区,直接辖街、町。
再比如特等府为副省级,甲等府为正局级,乙等府为副局级,丙等府为助理局级;特等县为正局级,甲等县为副局级,乙等县为助理局级、丙等县为正处级;不同级别府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皆不同。
同理各省郡皆可分为特等、甲等、乙等;特等为副国(副总理)、甲等为助理国级(国务委员)、乙等为正部级,不同级别的省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皆不同。
这样即可以减少管理层次,又可以提升广大官员的积极性,减少改革阻力。充分发挥每个地方人民群众治理地方的积极性。
每个地方(乡镇县)只要发展好,皆可以成为中心城市,甚至成为府、郡。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8-03-31
可以考虑多划分省,将东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均升格为中央直辖,就叫郡,为都市型一级行政区划,其他地区分省后,每省为2000-3000万人口,实行省直管县\府(原地级市市区及周边附属县),县\府皆分为特等、甲、乙、丙等,极减少了层次,提高了行政效率,又让官员有升官的空间,只要把地方治理好,县\府就有升格的可能,官员就有可能就地升官。在中国级别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很多省政府还比不上沿海的一个县有钱。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8-03-29
很有水平的分析,但能实施吗???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8-03-29
地级市的确该撤,它不但未起到带头辐射作用,反而成了剥削下面的抽血机,严重影响了县一级发展的积极性!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8-03-29
路漫漫其修远兮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03-28
这个大纲不错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08-30
引用第19楼愚也乐呵呵于2007-08-08 14:06发表的  :
基本同意.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8-30
有一定的道理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8-30
同意,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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