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强镇扩权方向:开发区模式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7-07-24 15:27:1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君君
权力一放再放。
在连续四轮强县扩力之后,浙江新一轮权力下放剑指乡镇一级政府。
“强镇扩权,到底扩了哪些权利?”许志炎从办公室的大书柜取出两大本文件汇编,一边翻阅资料,一边给记者解释道,“但半年来,我们几乎不再请示了,镇党委就可以决定。”
许志炎是绍兴县杨汛桥镇党委书记。半年前,他还是绍兴县外经贸局局长,经常收到乡镇报送上来的请示报告。如今,身在乡镇的他,有了更多自主权。
变化来自2007年,绍兴县决定,在绍兴19各乡镇街道中,选择5个镇进行强镇扩权试点,试点镇既有最富裕的镇,也有相对条件差的山区镇。
继绍兴之后,浙江省也于2007年5月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首批选定141个省级中心镇,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就放”的原则,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涉及财政、规费、资金扶持、土地、社会管理、户籍等10个方面。
杨汛桥模式:三大领导小组
“我现在就是一个召集人,权力都在三个‘创建领导小组’那里。”许志炎向记者强调。
绍兴县强镇扩权颇受关注的一大亮点是在三个试点镇,实行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双肩挑的模式,杨汛桥镇是其中之一。
在经济实力一直独秀的绍兴,之前是不可想象的。以杨汛桥镇为例。这个只有37.85平方公里,6.79万常住人口的镇,却拥有四家国内外上市公司,2006年的GDP高达44.08亿元,工业销售160.15亿元,财政总收入4.84亿元。
“我们不怕镇党委书记滥用权力,我们跟他们签了三道军令状。”抓强镇扩权工作的绍兴县委常委诸剑明说。诸此前先后担任过13年的乡镇党政一把手。
这三道军令状是,在扩权之前,试点镇与绍兴县委县政府签订了一份责任书,明确要求,试点镇要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示范镇,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镇和社会和谐的示范镇”。
许志炎发现,在三道军令状面前,乡镇权力运作第一次在责权匹配上,获得了尚方宝剑。
随后许志炎对杨汛桥党委、政府和人大这个基本的镇级权力格局动手术,在其主导下,对应三道军令状,分别成立了“经济转型发展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和社会和谐的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
而每个小组的组成人员由镇党委、镇政府和人大主席团的领导抽调组成。比如,在“经济转型发展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中,分别由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招商的副镇长组成。
通过权力重新分配,杨汛桥镇组成了“2+3”运作模式。“2”指的是“计划执行监督小组”和“财经工作小组”;而“3”就是前述的三个创建小组。“2+3”模式打破原来党委、政府、人大各自为政,以“条”为主的方式,变成以“块”为主的权力运作模式。
绍兴县强镇扩权,赋予试点镇的权力,也统统都被纳入这三个创建小组中,因而这三个”创建小组“顺势集中了杨汛桥主要资源,成为权力最大的三个小组。
以块为管理模式实行后,每天都公布每个小组的工作任务、进展,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他们都很高兴,有了成就感和责任感”。而这个的分工和变化,在强镇扩权之前,是做不到的。
扩权方向:开发区模式
根据强县扩权方案,目前包括安监局、劳动保障局、发改局、经贸局等7个部门在镇域内的管理职权,全部委托给扩权镇镇政府直接行使,进行审批事项备案。
而需要上报省、市有关部门的审批事项,县主管部门收到扩权镇的文件后,直接“见章盖章”,履行上报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实际上扩权之后,扩权镇已经享有部分市一级政府权限。
充分授权,权责统一,正是绍兴强镇扩权,建立新的管理体制的用意。
“我们就是要授予5个新型城镇开发区管理职能,实行开发区管理模式。”诸剑明一语道破扩权内涵。 (记者 张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