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转来《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白庄查汗都斯三乡撤乡建镇的请示》(东署[2007]18号)收悉。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和《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165号)中“总人口在二万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二千的,可以建镇;总人口在三万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也可以建镇”的有关规定及省政府《关于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政[2006]10号)的有关原则和要求,我厅对海东地区行政公署上报的撤乡建镇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赴实地进行了调研。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街子乡撤乡建镇并迁址的理由及审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循化县街子乡政府驻地三兰巴海村,与拟迁址的团结村相距1.5公里左右。全乡总面积93平方公里,辖19个行政村,人口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万人, 非农业人口5000人,日流动人口3000人左右。2006年全乡国民生产总产值6950万元,其中,工业产值2100万元, 农民人均收入2507元。该乡交通便利,临平公路、循同公路和公伯峡公路在此交汇,村村通电话、通电视,乡村道路已全部硬化。2003年省政府批准街子乡(团结村)总体规划,经过3年的建设现已初具城镇规模,按照省政府批准的《街子乡总体规划》的要求,街子乡政府驻地需迁址至团结村。2006年省发改委投资82万元,用于乡政府的建设用房,街子乡政府2006年已在团结村征地8亩作为街子镇政府新的驻地。现团结村地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较完善,集市贸易发达,经济繁荣,小城镇建设布局合理,医院、文化站、供电、通讯、工商、税务等部门已在此办公,形成了街子乡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对周围乡镇在经济方面起到了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的有关规定,街子乡已完全具备撤乡建镇的各项条件,建议省政府同意街子乡撤乡建镇并将镇政府驻地迁址到团结村,实行镇管村体制。
二、白庄乡撤乡建镇的理由及审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白庄乡政府驻地下白庄村,与公伯峡水电站相距5公里。全乡总面积154平方公里,辖27个行政村,人口2.03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1.58万人, 非农业人口4500人, 乡政府驻地日流动人口2000人左右,2006年全乡国民生产总值4350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000万元, 农民人均收入1900元。 临平公路横穿境内,交通便利,该乡已完成27个行政村的道路硬化和通电工程,电信、移动、联通均已建成使用,电话普及率达到100%,集镇内市场繁荣,小城镇建设布局合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较完善。
(二)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的有关规定,白庄乡已具备撤乡建镇的条件,建议省政府同意白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
三、查汗都斯乡撤乡建镇的理由及审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查汗都斯乡政府现驻地下庄村,全乡总面积69平方公里,辖17个行政村,人口1.35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1.02万人, 非农业人口3300人,2006年全乡国民生产总值4732万元, 农民人均收入2483元。查汗都斯乡政府驻地基础设施较差,虽然全乡非农业人口已达到3300人,但大部分为公伯峡水电站和苏知水电站的工作人员。
(二)审查意见
查汗都斯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只有200人,离国务院规定的指标相差甚远,达不到国务院撤乡建镇的有关条件,建议省政府不同意查汗都斯乡撤乡建镇。
以上意见妥否,请审示。
附件:1、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白庄、查汗都斯三乡撤乡建镇的请示
2、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海东地区循化县街子乡人民政府撤乡建镇后搬迁镇政府的请示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信息来源:青海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