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公布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喻菲、曲志红)国家文物局15日公布了最新确定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包括大运河等35项文化遗产榜上有名。但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特别强调,列入预备名单的项目如果在保护管理方面发生严重问题,随时可能从名单中被删除。
按照《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预备名单》是申报世界遗产的先决条件。中国原来的《预备名单》,是1996年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的。为履行至少每10年修订一次《预备名单》的公约义务,国家文物局今年启动了《预备名单》的重设工作。
据童明康介绍,本次《预备名单》的重设工作,基本仿照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评审世界遗产的程序。历经各地申报、国家文物局初审、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初步评估并组织专家赴现场考察、专家委员会会议讨论做出推荐决定、最后报国家文物局审议通过等一道道严格审核。
而《预备名单》的评审标准也参照世界遗产的申报,每个项目不仅在所在地区,而且在全国、全世界范围内都应具有突出的价值。其真实性、完整性,保护管理状况要处于良好状态。文物遭受的自然破坏,经历的修缮等活动必须有确切的记录。要有对遗产的规范管理,实施有力的保护措施等。
列入最新《预备名单》的35项文化遗产,是从全国申报的129个项目中精心遴选出来的。包括古迹类5项,遗址类8项、建筑群类14项、文化景观2项、文化线路3项、工业遗产3项,充分体现了我国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同时,也体现了近年来国际上对于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的新认识、新拓展。如出现了文化线路、工业遗产等新的遗产类型。
童明康说,根据目前有关世界遗产申报和审定的规则,一个国家每年最多只能申报一个世界文化遗产,因此,《预备名单》显得尤为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重新设定《预备名单》,大力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改变以往存在的“重申报轻管理”现象。
据记者了解,国家文物局对于本次列入《预备名单》的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申报、保护和管理都依照世界遗产的标准。有部分自身价值很高的项目,因为在保护和管理上不够完善而未能列入名单。国家文物局对《预备名单》还将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保护管理状况良好,申报条件成熟的项目,将定期、不定期地吸纳到《预备名单》中来;对于已经列入《预备名单》的项目,如果其保护管理状况存在严重问题,威胁到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将依照相关程序从《预备名单》中予以删除。
“我们的目标,是希望通过《预备名单》工作,使我国的世界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童明康说。
据悉,国家文物局已将最新的《预备名单》提交教科文全委会,由其报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