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埭镇、东桥镇合并后设立黄埭镇,两镇原任镇领导职务自然免职,不再另行发文。区潘阳工业园隶属黄埭镇管理,原任领导职务自然免职,不再另行发文。
2.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复[2006]156号文件批复,撤销北桥镇建制,设立北桥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决定建立北桥街道党工委、人大工作委员会,分别为区委、区人大派出机构。原任镇领导职务自然免职,不再办理免职手续。原北桥镇正镇级协助员统一改称为主任科员,副镇级协理员统一改称为副主任科员,不再重新办理任免手续。
信息来源:苏州相城党建网2007-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