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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议一]撤自治区建省,西部立自治州,重新划分民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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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5-28
广西秦汉以来一直是中华本土,十八行省之一。但是解放后撤省设立了自治区,政策上一度重西轻东,严重限制了各个区域的协调发展。
广西虽然生活着很多民族,但是民族差异不大,民族矛盾更是无从谈起,每个地区各族都和睦相处。更多的矛盾是发生在地域之间的利益纠葛。
如今按户口本记录为依据,壮族人口虽然占到总人口1/3强,汉族近2/3。但是实际上很多户口为少数民族的人民其实与汉族无异。在习俗和文化上,他们与同一地区汉族一样;在语言上,他们中部分人仅仅会说壮语,更多的甚至不识壮语;在血缘上,按父母以上算他们的祖辈很多都是汉族,还有很多祖籍都是外省在近两三百年内陆续迁入。也就是说他们户口上写为壮族,实为汉族属性。其他少数民族也有这种现象,在桂东这种现象更为普遍。
鉴于此,我觉得有必要进行以下改革:
1、重新对各地区的少数民族进行鉴定,鉴定之后对现有的大部分不合少数民族属性的改为汉族,那样少数民族才是真正的少数民族。
2、第一步改革之后,真正的少数民族少了很多,特别是桂东,有必要撤销自治区复省。而西部壮族比例仍可观,在桂西(大致百色、河池西、崇左北等地)设立壮族自治州,国家和省重点帮扶,保护民族文化。
3、桂东各县市少数民族比例不足,为一般县市。对各地边远贫困县份设为国家级或省级贫困县以扶持。
这样的好处是:
1、利于民族融合,防止压东就西的区域不公,促进各地区和谐发展。无论民族,能者管理共同促进整个广西个区域发展。
2、更有利于保护民族文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桂西地区真正保存了珍贵的壮族传统文化,不论是服饰、习俗文化都是其他地方不具有的。而现自治区模糊了壮族主体在桂西,建立桂西壮族自治州可以重点保护民族文化。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5-28
我支持,我同意,我热烈拥护,可是我说的还不能算数
鸟雀呼晴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5-28
民族文化应该保护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项基本国策,宁夏、广西两者有独特的存在意义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5-28
绝对支持,我热烈拥护,这样至少可以减少50%以上的所谓少数民族。让真正的少数民族享受国家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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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6-02
取消少民优待, 汉少通婚的后代自动会改成汉族。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6-03
引用第4楼xiaowm于2008-06-02 13:22发表的  :
取消少民优待, 汉少通婚的后代自动会改成汉族。

这就叫拍脑瓜,想当然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6-03
引用第5楼之江云梦于2008-06-03 09:25发表的  :
这就叫拍脑瓜,想当然


想保护特权想疯了!想高独立王国想疯了!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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