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不是太好﹗
個人覺得在省未直轄縣之前,這些地方可以這樣安排:
1.寧夏:縮小地級市的數目(才區區幾百萬人,設置了五個地級市,可以保留銀川、吳忠、固原三個) 可以考慮將內蒙古西部的幾個州、市併入寧夏,這個大寧夏,可以改成寧夏省.
2. 海南:將海南島改成三個地級市,海口市(原海口、文昌、瓊中、定安、瓊海、屯昌)、三亞市(原三亞、萬寧、陵水、五指山、樂東、保亭), 儋州市 (原儋州、臨高、白沙、昌江、東方、澄邁),另外加入湛江、茂名等市,成立大一點的海南省
3.重慶,保留最初重慶的轄區,仍稱直轄市,但將涪陵、萬州、黔江併入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