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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能否简化县级市设立标准并尽快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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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7-08
县级市已经停批好多年了,一些经济发展较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地区的城市建设,远远高于已经设市的地区,出现了区划设置上的倒置现象。国家有关部门的县级市设立标准据说今年有可能出台,但时间已经过半,仍然不见任何动静。本人妄测,难道是技术层面出了问题?其实,看看以前的县级市审批标准,真的感觉过于繁琐,新标准应该予以简化。

本人以为,一个城市的总体情况,最直接反映在经济、城市建成区、城市人口等方面。经济指标主要应该考察二三产业,城市建成区方面,可以引进组团式概念,城市人口应该考察实际住居人口。因此,本人建议县级市的设立标准可以简化如下:

一个县或者地区,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设立县级市:
(1)二三产业生产总值达到100亿,
(2)辖区内有五个乡镇的城镇建成区面积之和达到30平方千米以上,
(3)上述城镇建成区内实际住居人口达到20万以上。

不知各位有何看法?请赐教!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7-08
鼓励小城镇建设,合理适当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不如就地转化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7-08
不能看产值,应看城市规模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7-08
县改市应该实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县改市标准实在太底,导致县级市遍地开花.虚假城市化现象非常严重.
县跟市应该准确反映其城市化程度,而不是拔苗助长、混淆视听。说起来现在的很多县级市根本是在过干瘾.
县改市应该从城市面积与县域面积比,非农人口比重,第三产比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几个方面去设标准。

辖区内有五个乡镇的城镇建成区面积之和达到30平方千米以上,
如果这5个镇各自分散, 平均每镇建成面积才6平方公里,设市完全没必要。
如果这五镇是连片的,30平方公里好象已经很大了,但是假设这个县有5000平方公里,
那么这个城区只占到县域的0.06%。这个县再小点,就算3000平方,那么也只占到0.1%。城区比重这么小,全县改为市,是不是虚假城市,如果这样,县跟市还有什么区别?
30平方的城区,完全可以县下设市。

所以设市不能单纯从城区面积来分析,应该计算建成区占整个县域的比重。

如果县改市是为了取得市的管理政策和权限,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那么完全可以赋予某些较发达县一些市的权限或政策,当作准市来看待,但不变更名称。等到达到改市的各项标准,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了,再改为市。

现在很多县改市主要不是从实际发展的状况来衡量的,更多的是当政者为了追求政绩一窝蜂的全申请改市改区。你们家改了,我家也要改,即使不够条件,虚构些条件也要改,不然就是没发展,没发展就没面子,没面子就不能升官发财。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7-08
引用第3楼李清于2008-07-08 11:17发表的  :
不能看产值,应看城市规模

二三产业产值达到100亿以上,其经济实力足以搞好城市建设,城市规模小不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7-08
引用第4楼无极若尘于2008-07-08 13:58发表的  :
县改市应该实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县改市标准实在太底,导致县级市遍地开花.虚假城市化现象非常严重.
县跟市应该准确反映其城市化程度,而不是拔苗助长、混淆视听。说起来现在的很多县级市根本是在过干瘾.
县改市应该从城市面积与县域面积比,非农人口比重,第三产比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几个方面去设标准。
辖区内有五个乡镇的城镇建成区面积之和达到30平方千米以上,
.......

本人反对县辖市。在中国也不可能推行县辖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7-09
引用第6楼仙峰俊俏于2008-07-08 19:34发表的  :
本人反对县辖市。在中国也不可能推行县辖市!



你的理由呢?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7-09
引用第5楼仙峰俊俏于2008-07-08 19:33发表的  :
二三产业产值达到100亿以上,其经济实力足以搞好城市建设,城市规模小不了。


你自己讲的五个左右的乡镇累计面积30平方。
那平均每个镇的建成面积是6平方,这实在算不得城市规模比较大。
只能说具有一定的镇区规模。
我们应该在真正建成了一个城市之后再改叫市,之前就只能叫县,但是可以给予准城市的待遇。这样才能反映事实本质,事实求是。
如果随随便就可叫市,那县和市究竟又有多少区别呢?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7-09
把经济指标放在第一位,显然不合理,对西部地区也不公平.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7-17
根本就不应该有什么县级市
以州为自治单位
州--县、市-社区
分省为州,虚州、强市县,基层自治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7-17
引用第3楼无极若尘于2008-07-08 13:58发表的  :
县改市应该实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县改市标准实在太底,导致县级市遍地开花.虚假城市化现象非常严重.
县跟市应该准确反映其城市化程度,而不是拔苗助长、混淆视听。说起来现在的很多县级市根本是在过干瘾.
县改市应该从城市面积与县域面积比,非农人口比重,第三产比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几个方面去设标准。
辖区内有五个乡镇的城镇建成区面积之和达到30平方千米以上,
.......

应该降低设市标准,但是要严格审核。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7-17
引用第5楼仙峰俊俏于2008-07-08 19:34发表的  :
本人反对县辖市。在中国也不可能推行县辖市!

你反对是你的事情,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西方能搞,日本也搞了,洋人能搞,台湾人也能搞……
中国不能xxx都是毫无根据的废话……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7-19
引用第12楼yuwentao于2008-07-17 16:20发表的  :
你反对是你的事情,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西方能搞,日本也搞了,洋人能搞,台湾人也能搞……
中国不能xxx都是毫无根据的废话……

中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县辖市行不通!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7-19
方向还是正确的

标准要考虑地方差异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07-21
引用第11楼yuwentao于2008-07-17 16:18发表的  :
应该降低设市标准,但是要严格审核。


强烈支持县辖市,中国的市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最重要的是要降低设市标准,要严格审核,同时要给予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中心乡镇一定的空间,我认为中西部地区只要镇区人口过两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亿,是该中心区域的中心乡镇,就可设立市。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07-28
引用第16楼中庸之道于2008-07-21 11:37发表的  :
强烈支持县辖市,中国的市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最重要的是要降低设市标准,要严格审核,同时要给予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中心乡镇一定的空间,我认为中西部地区只要镇区人口过两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亿,是该中心区域的中心乡镇,就可设立市。

县辖市?经济重心在市区,农村谁管?农村如何发展?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07-28
县不准升县级市,县级市全部改回县,部分地级市降为县。
县下可以设置乡、镇、市。
镇和市为狭义,不准管理村,
这样就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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