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7585阅读
  • 37回复

[其它]应该给予县级市改变称谓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8-10-10
引用第5楼sumintai于2008-07-23 23:34发表的  :
辖县的市改成府,县级市就叫市!
例如  山东省 济宁府  兖州市

或县级市改州,如济宁市兖州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8-10-10
引用第9楼在水一方于2008-07-24 11:10发表的  :
       错了,市辖区和县级市的级别都要比县高半截,所以市辖区和县级市都改成“郡”好!



还有这种说法?市辖区、县级市、县都是并级的。干部配置有所区别。县级市、县独立性强,例如可称**省**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化地区市大于县;市辖区独立性差些,只能称**省**市**区人民政府。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8-10-10
引用第23楼尹人于2008-09-20 19:51发表的 :
我支持:
省(自治区)对应的同级城市化“点区域”称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县对应的同级城市化“点区域”称省辖市
乡对应的同级城市化“点区域”称县辖市
村对应的同级城市化“点区域”称镇


北京市朝阳市来广营市XX镇=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XX村(社区)

还是:北京朝阳来广营市XX镇=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XX村(社区)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8-10-10
引用第30楼麦积烟雨于2008-10-10 15:05发表的  :
北京市朝阳市来广营市XX镇=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XX村(社区)[表情] [表情] [表情]
还是:北京朝阳来广营市XX镇=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XX村(社区)[表情] [表情]


北京都朝阳区来广营街道XX镇
其中:
北京都(省级)
朝阳区(县级)
来广营街道(乡级)
XX镇(村级)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8-10-10
本来县改市就是为了“城市化”的虚名,用其他名字还不如不改呢。“市”的原意有聚落自治的意思,因此和镇平级的狭域市是合适的。直辖市和地级市本身也仅仅指市区,只是附带领属周边乡镇,从而行使广域政区的职能。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8-10-10
[quote]引用第32楼wangbintit于2008-10-10 15:43发表的  :
“市”的原意有聚落自治的意思,因此和镇平级的狭域市是合适的。quote]

前半句同意,市确应该为居民点的名称,但由此得出和镇平级却是无论如何也让人看不出来的
个人认为所谓市镇,都市之市应该比城镇之镇高一级才对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8-10-11
引用第33楼东夷于2008-10-10 19:03发表的  :
[quote]引用第32楼wangbintit于2008-10-10 15:43发表的  :
“市”的原意有聚落自治的意思,因此和镇平级的狭域市是合适的。quote]
前半句同意,市确应该为居民点的名称,但由此得出和镇平级却是无论如何也让人看不出来的
个人认为所谓市镇,都市之市应该比城镇之镇高一级才对


对!镇应该是村城市化后的通名,本来就应该比乡低一级与村同级,作为与乡平级的县辖市那当然就应该比乡辖镇高一级,因此我也认为市镇平级的理念绝对错误。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8-10-11
引用第34楼尹人于2008-10-11 10:53发表的  :
对!镇应该是村城市化后的通名,本来就应该比乡低一级与村同级,作为与乡平级的县辖市那当然就应该比乡辖镇高一级,因此我也认为市镇平级的理念绝对错误。


窃以为在乡镇这么小的范围内再推行“广域为乡,聚落为镇”就没必要了。如果深究起来,行政村还往往是由多个聚落组成的呢。
建制镇的规模比较大,不是“城市化的村”这样的“自然集镇”那么简单。完全可以将镇区以及周边的村合在一起,作为同一个区划单位。
[ 此贴被wangbintit在2008-10-11 12:1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8-10-11
引用第35楼wangbintit于2008-10-11 11:54发表的  :
窃以为在乡镇这么小的范围内再推行“广域为乡,聚落为镇”就没必要了。如果深究起来,行政村还往往是由多个聚落组成的呢。
建制镇的规模比较大,不是“城市化的村”这样的“自然集镇”那么简单。完全可以将镇区以及周边的村合在一起,作为同一个区划单位。


只要和在一起的级别依然是村级,那我完全同意“完全可以将镇区以及周边的村合在一起,作为同一个区划单位”。这样极大的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8-10-11
对第35楼、第36楼所涉及的问题:似乎应当区分“集镇”和“城镇”;

另:尹人兄,市、镇、村可以有级别,但是聚落建制的级别与地域建制的级别应该分开,聚落建制应该属地化管理、行业化管理,而不是级别化管理。地域性建制是属于层级化管理的,聚落性建制就不该是层级化管理了,聚落建制之间,不论级别高低,都不相互隶属。提倡聚落平等,不是否认聚落存在差别,就像提倡人人平等也承认人有差别一样。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8-10-11
省 直辖市
府 州  
县 区
乡 镇 街道
把市这个名词去掉,现在的市太多太乱,要简化建置单位名称!
把管委会 开发区 村镇级的地区 都加以改变或者撤销!!!!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8-10-11
引用楼主阿花于2008-07-23 11:38发表的 应该给予县级市改变称谓 :
一个省,所辖的县市太多了,上百个。
县级市和县都是省直辖的。但县级市却是由地级市代管。市管市现像便出现。
当出现一“XX省XX市(县级) ” 时,由于该省的县市上百个,所以根本不知道这个县在哪里。属哪个地级市。
.......

支持
GZH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8-10-12
撤地级市,合并县,设县辖市,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