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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政区变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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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8-29
根据武汉市行政区划网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8-29
2008年2月4日,省民政厅以鄂民政发[2008]7号《省民政厅关于武汉市黄陂区撤销王家河和长轩岭镇的批复》同意撤销黄陂区王家河和长轩岭镇。 2008年2月20日,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08]19号《市民政局关于撤销黄陂区王家河和长轩岭镇分别设立黄陂区王家河和长轩岭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同意设立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和长轩岭街道办事处,驻地分别为群益大道38号、月湖路1号。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8-29
2007年11月9日,省民政厅以鄂民政发[2007]69号《省民政厅关于武汉市江夏区撤销五里界镇的批复》同意撤销江夏区五里界镇。 2007年11月19日,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07]159号《市民政局关于撤销江夏区五里界镇设立江夏区五里界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同意设立五里界街道办事处,驻地为界兴路557号。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8-29
      2007年8月17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07]116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江汉区唐家墩街道办事处和常青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调整江汉区唐家墩和常青两个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将金墩街以东,京广铁路线以南,马场二路以西,发展大道以北的金家墩、陈家墩区域的行政区划由常青街道办事处划归唐家墩街道办事处管辖。
      调整后唐家墩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是:南起建设大道和长江日报路,北至京广铁路线,西以新华路、发展大道、金墩街为界,东抵江汉区与江岸区边界线。
      调整后常青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是:南以北湖西路、青年路、水利路与北湖、万松街道办事处相邻,北至京广铁路线,东以新华路、发展大道、金墩街与唐家墩街道办事处相连,西与硚口区相接。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8-29
    2006年7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06]69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汉阳区部分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的批复》同意调整了汉阳区月湖、江汉二桥、琴断口、永丰、江堤等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明确了翠微、鹦鹉、五里墩、江堤街道办事处结合部的界线以及江堤街道办事处与鹦鹉、洲头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区域界线。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8-29
      2006年4月27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06]43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武昌区部分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同意将武昌区积玉桥、新河两街合并为“积玉桥街道办事处”,同时新设立“南湖街道办事处”。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8-29
2006年6月12日,省民政厅以鄂民政发[2006]28号《省民政厅关于武汉市汉南区撤销邓南镇的批复》同意撤销汉南区邓南镇。 2006年6月23日,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06]59号《市民政局关于撤销汉南区邓南镇设立汉南区邓南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同意设立邓南街道办事处,驻地为邓南正街特1号。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8-29
    2005年5月20日,省民政厅以鄂民政发[2005]32号《省民政厅关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撤销新沟镇的批复》同意撤销东西湖区新沟镇。 2005年7月1日,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05]65号《市民政局关于撤销东西湖区新沟镇设立东西湖区新沟镇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同意设立新沟镇街道办事处,管辖原新沟镇、荷包湖办事处辖置域范围。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9-22
武汉市各区管辖范围应该予以全面调整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9-24
黄皮还有镇么?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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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9-26
引用第6楼75167于2008-08-29 10:01发表的  :
邓南街道办事处,驻地为邓南正街特1号。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0-05
又升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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