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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看看我设计的全国立法、行政、审判、检查等机构层级和相关内容,请多多指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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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9-21
看看我设计的全国立法、行政、审判、检查等机构层级和相关内容,请多多指教

1、立法结构
中央:国会(分为参、众两院或上、下两院)
      
    参院:(相当于现在的全国人大)是最主要的立法机构,其人员组成应控制在500以下,
      不宜搞得太多,几千人?没必要,参院议员应该按各一级政区的实力、人口、对国家
      的贡献度等综合指标来分配名额,不一定要每个政区都有名额,另外,议员以直选为
      好,不要走过场式的所谓选举,目前这种方式选出来的所谓代表大多数并无参政议
      政的素质,多数都是各地区各部门的一把手或主要官员,这样的代表队伍,怎能起到
      监督的作用,由他们主政,又由他们监督,太不合理了)
  
   众院:(相当于现在的全国政协)是主要的立法机构,主要对参院的工作起到监督和制约
      作用,其人员组成也应控制在500以下,不宜搞得太多,几千人?没必要,更不要变成
       所谓的统战工具,拉些所谓的名流进去充斥,那是在是浪费纳税人的钱,,众院议员
      应该按一级政区平均分配名额,不管实力强弱或贡献大小一律名额相等,每个一级政区
      以两个名额为宜,不要搞得太多,众议员也以辖区直选为好,不要走过场式的所谓选举,
      目前这种方式选出来的所谓代表大多数并无参政议政的素质,多数都是一些所谓的社会
      名流,大多是花瓶,用来粉饰太平可以,让他们来监督政府,行使国家权力,那是牛头
      不对马嘴,太不合理)
      

一级政区:议会 (参、众两会)
    参会;(相当于现在的省级人大)
      是政区内最主要的立法机构,其人员组成应控制在300
      以下,不宜搞得太多,没必要,参会应该按各下辖二级政区的实力、人口、对该政区
      的贡献度等综合指标来分配名额,不一定要每个二级政区都有名额,另外,议员以直
      选为好,不要过走过场式的所谓选举,目前这种方式选出来的所谓代表大多数并无参
      政议政的素质,多数都是各地区各部门的一把手或主要官员,这样的代表队伍,怎能起到
      监督的作用,由他们主政,又由他们监督,太不合理了)
   众会(相当于现在的省级政协)
      是政区内主要的立法机构,主要对参会的工作起到监督和制约作用,其人员组成也应控
      制在300以下,不宜搞得太多,没必要,更不要变成所谓的统战工具,拉些所
      谓的名流进去充斥,那是在是浪费纳税人的钱,,众会议员应该按二级政区平均分配
      名额,不管实力强弱或贡献大小一律名额相等,每个一级政区以两个名额为宜,不要
      搞得太多,众议员也以辖区直选为好,不要走过场式的所谓选举,目前这种方式选出
      来的所谓代表大多数并无参政议政的素质,多数都是一些所谓的社会名流,大多是花
      瓶,用来粉饰太平可以,让他们来监督政府,行使国家权力,那是牛头不对马嘴,太不
      合理)

二级政区:议会 (参、众两会)
      参会;(相当于现在的县级人大)
      是政区内最主要的立法机构,其人员组成应控制在300
      以下,不宜搞得太多,没必要,参会应该按各下辖片区的实力、人口、对该政区
      的贡献度等综合指标来分配名额,不一定要每个片区区都有名额,另外,议员以直
      选为好,不要过走过场式的所谓选举,目前这种方式选出来的所谓代表大多数并无参
      政议政的素质,多数都是各地区各部门的一把手或主要官员,这样的代表队伍,怎能起到
      监督的作用,由他们主政,又由他们监督,太不合理了)
   众会(相当于现在的县级政协)
      是政区内主要的立法机构,主要对参会的工作起到监督和制约作用,其人员组成也应控
      制在300以下,不宜搞得太多,没必要,更不要变成所谓的统战工具,拉些所
      谓的名流进去充斥,那是在是浪费纳税人的钱,,众会议员应该按下辖社区平均分配
      名额,不管实力强弱或贡献大小一律名额相等,每个社区以1个名额为宜,不要
      搞得太多,众议员也以辖区直选为好,不要走过场式的所谓选举,目前这种方式选出
      来的所谓代表大多数并无参政议政的素质,多数都是一些所谓的社会名流,大多是花
      瓶,用来粉饰太平可以,让他们来监督政府,行使国家权力,那是牛头不对马嘴,太不
      合理)


2、行政结构:

中央:中央政府(主管外交、国防、财政、金融、重大工程等全国性的大事,国务总理)
一级政区:行政公署(行政长官)
         (可以用省、府、道、州、特区等来命名,地方不一样可以命名不一
          样,但都属一级政区,修改宪法,一级政区实行地方自治,行政长官由
          地方直选或间接选举,取消中央政府任命地方行政长官的权力,特殊时期和特殊地区例外,
          比如国家处于非常时期,面临比较大的外来威胁或内部混乱的时候则由中央任命地方首长,或者
          是民族分裂势力比较猖狂的地区由中央直接任命地方首长)
          
二级政区:行政公署(行政长官)
         (用县或管理区来命名;修改宪法,二级政区也实行地方自治,行政长
            官由地方直选或间接选举,取消由一级政区任命二级政区行政长官的
            权力,特殊时期和特殊地区例外)
  
二级政区下实行居民自治:乡镇政府职能弱化或非政府化,可作为派出机构或半官
          方机构

3、审判结构:

审判机构
中央:最高法院(院长)

一级政区:高等法院(院长)
二级政区:地方法院(院长)

4、检察机构:
中央: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或叫都察院(都察长)
一级政区:高等检察院(检察长)
二级政区:地方检察厅(检察长)

以北京为例:(以现有北京地区统合天津、张家口、廊坊组成新的北京府)
             统辖县份:天安县、燕东县、燕北县、燕南县、燕西县、津北县、津南县、察北县、察南县、察东县、察西县、广阳县)

1、立法:一级:北京府参议会、北京府众议会
         二级:天安县参议会、天安县众议会
2、行政:一级:北京府行政公署(行政长官)
         二级:天安县行政公署(行政长官)
3、审判:一级:北京府高等法院(院长)
         二级:天安县地方法院(院长)
4、检察:一级:北京府高等检察院(检察长)
         二级:天安县地方检察厅(检察长)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20:50重新编辑 ]
我的行政区划改革方案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9-21
改善国家区划结构及管理层级结构
改国号为中华国
全国分为三级行政区划:中央---一级行政区----二级行政区
1、一级行政区:府、道、卫、特区
2、二级行政区:县、所
3、二级行政区下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片区---社区---居民小组)
一、立法结构
1、中央:国会(分为参、众两院或上、下两院)
2、一级政区:议会 (参、众两会)
3、二级政区:议会 (参、众两会)
二、行政结构:
1、中央:中央政府(或继续使用国务院的称谓,国务总理)
2、一级政区:行政公署(行政长官)
3、二级政区:行政公署(行政长官)
三、审判结构:
1、中央:最高法院(院长)
2、一级政区:高等法院(院长)
3、二级政区:地方法院(院长)
四、检察结构:
1、中央: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
2、一级政区:高等检察院(检察长)
3、二级政区:地方检察厅(检察长)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20:51重新编辑 ]
我的行政区划改革方案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9-21
觉得不现实,照搬西方,我持保留意见......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9-21
一百年都不可能!这种照搬照抄的体制,不符合中国国情。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9-21
某些可以参考,有些我认为是不可行的,就目前而言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9-21
乱七八糟的
不可能这么大规模调整的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9-22
引用第2楼beauty8005于2008-09-21 20:04发表的  :
[表情]乱七八糟的
不可能这么大规模调整的

應該說是完全不可能按照大家希望的去調整,一點點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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