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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划]五大自治区的保守解决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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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9-27
保守方案:维持现有省区规模,撤并自治州及地市,虚设地区,保留自治州,间接实现省管县。条件成熟后再行分省,撤销地区行署,实现省直管县,并虚设大区协调区域事务。
1广西撤区复省,在中西部设立百色、河池、崇左等多个自治州,类似于云南省,但暂不主张恢复桂西壮族自治州。可在柳州、梧州等市设行署,管辖桂北、桂东地区,条件成熟后可再行整合,桂西可设自治省,其他地区可设一省亦可与周边省整合,与云贵两省纳入西南大区的规划。
2宁夏降为自治州,撤销地级市,划归甘肃省,纳入西北大区(甘陕为主体)规划。
3蒙藏新可保留自治区,先试行虚设大区级。
(1)蒙东四盟市以及锡林郭勒市部分地区可设行署纳入东北大区规划,蒙西四盟市设行署,纳入西北大区,中部四市为自治区直管纳入华北大区。条件成熟后,蒙东、蒙中分别建自治省,蒙西与宁夏整合新省。
(2)前藏西部可撤地市直管县,东部昌都设一行署,后藏在日喀则设一行署。此外青海省可在格尔木设行署,海西三州纳入青藏大区。条件成熟后整合为四个左右自治省。
(3)北疆东部四地市州可直管,伊犁自治州下撤地区直管县市,南疆在喀什设行署,保留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当然新疆地域太大可多设几个行署,将来整合为四五个自治省。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13:42重新编辑 ]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9-27
估计不行。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9-27
2宁夏降为自治州,撤销地级市,划归甘肃省.
同意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9-28
要自治 大家都自治  汉族人民也要自己选官 自己管理自己
以州为自治单位
州--县、市-社区
分省为州,虚州、强市县,基层自治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9-28
估计没有此可能性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9-28
同意宁夏,其他的还应当再斟酌斟酌!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9-28
原则上不错,不过确实很保守,因为很繁复.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9-28
不行不行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9-28
引用第11楼e-intercity于2008-09-28 21:03发表的  :
来个激进的方案
广西改为省,宁夏改为州
内蒙/新疆/西藏捉对设州或省,让自治区成为一个协作区.
国务院下设民族事务委员会(副国家级),民委下下辖若干*族事务办公室,协调该民族特有的社会经济文化事务.办公室主任为官方认定的该民族的头头

让自治区成为一个协作区,这也是我方案的最终目标。
至于设副国家级的民委与上述思想是背道而驰的。我的方案繁复是因为民族区划很敏感,只有渐进式的改革才能够维持稳定,逐步把民族自治区过渡到区域协作区。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9-28
中国的民族自治政策估计一时半会不会改变。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9-28
引用第13楼仙峰俊俏于2008-09-28 21:41发表的  :
中国的民族自治政策估计一时半会不会改变。

我很赞同,所谓方案也是就事论事。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9-28
副国家级是什么意思的啊,现在的国家民委是正部级建制
鼓励创新,反对通名、专名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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