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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县级政区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县的力度不宜过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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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9-27
现在搞行政区划改革,我认为县级政区应保持相对稳定,确有必要可以并县,但力度不宜过大。
1. 首先,行政区划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改革,但行政区划的变动会直接影响老百姓的生活。把改革对社会稳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改革的重要原则,省直辖县必然要缩省撤地,而维持县域稳定成为维持社会稳定的基础。

2. 县制经过了两千多年的历史检验,至今仍是行政区划的地基。自秦代实行郡县制以来,虽历经疆域变迁和区划改革,县的幅员及数目也有所增减,但却保持了相当稳定。秦汉时代“百里之县”的幅员(合今制1225平方公里),在今天看来仍不失为理想标准,而县级政区数目一直是一两千个。不少县不仅历史悠久,边界的变化也不大。相比之下统县政区和高层政区却是起伏多变,反复无常。

3. 在各级政区中很难再找一个像县这样成熟的地域共同体,尤其是一些老县。在这个共同体内,在地理环境、社会经济、人文历史方面具有相似性,而相对邻县有较明显的差异性。有一个数据很能说明问题,那就是人口迁移的相对凝固性。据统计,全国人口中有69.87%的人自出生以来从未改变过居住地,其余30.13%的人跨越了本乡镇街道,这其中未跨本县市区的有15.37%。这意味着有85.24%的人自出生以来都是在本县市区内,未做过跨县市区的迁移与流动。中国的地域观念很强,地缘关系也很紧密,而谈到家乡以及同乡,一般都是县,尽管也有同府同省的,但都不如同县来得直接,而至于同县又来自哪个乡镇就不那么重要了。如果打破这种地缘共同体,并大县会让人们不知所措。

4. 要吸取大跃进时代并县的教训,避免那种分合反复。当年在“一大二公”思想的指导下,全面调整区划,大规模地并县,所有区、乡一律改建为人民公社。这次行政区划上的“大跃进”大大超越了现实条件,有些在今天看来都是过火了。以甘肃省为例,到1958年底,全省共设7 个专区(州、市)、42个县(市、自治县、区)、574 个人民公社、62个街道办事处。而2007年底的甘肃是14个州市,86个县(市、自治县、区),1342个乡(包括460个镇、30个民族乡、122个街道办事处)。
    正是这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加之自然灾害运动,导致了1959-1961年的“三年困难”时期。一九六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到一九六一年一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会上,毛泽东提出有些地方,县合并得太大了。从有利于抓好农业生产着眼,以小县制为好。1961年毛泽东在听取浙江省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后也指出,县、社规模太大,大了搞不好,管不过来。几年来并县、并社,都是从上面方便着想的,不是从群众要求、从生产有利出发的。浙江有六百个公社,一分为二,一千二百个就好办了。
    1961年,根据中央关于调整、整顿、巩固、提高的方针,各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行政区划重新进行合理的调整,使其同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干部的经营管水平相适应。仍以甘肃省为例,1961年适当划小了人民公社的规模,陆续恢复了1958年撤并的专、县,至1965年全省共有12个专区(自治州、市)、81个县,32个巨公所、1559个人民公社,88个街道办事处。

5.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并大县无非是要均一政区幅员,但这本身就是相对的,幅员大小只不过是众多行政管理难度的因素之一,不是幅员大的政区就好治理好建设。何况各个县在设立之初也都是力求其大小相去不远的。唐代大县很多,但并未一再划小,同样一些小县也并未被合并,而是与大县并存,这种大小县却并未影响大唐的兴盛。这是很值得深思的。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12:01重新编辑 ]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9-28
主要是多一个县级政区就要多养多少人啊,纳税人的钱要花在人民身上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9-28
引用第1楼sslnbqsr于2008-09-28 19:51发表的  :
主要是多一个县级政区就要多养多少人啊,纳税人的钱要花在人民身上啊!!

财政供养人员的规模并不在并县,机构改革会更直接。并县不如考虑巩固村自治,城镇扩大为联合自治,从而进一步撤并乡镇虚化为区。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9-28
请问楼主,中南地区(非中南大区)很多人口上百万、西藏等地面积四五千平方公里以上的县的管理可以运作好,华北一些人口10万左右、面积几百的县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说后者的理由是因历史传统需要保持其完整性,那么,我看并县后把它们设为县辖区就满足它们的要求好了。
50年代的并县真的就错了吗?再说那时的交通和通讯条件能与现在相比吗?
现在阻碍并县的真正原因是地级市想极力保护自身的所谓中心地位,不在乎所辖县大小有何弊端。而事实上,正是地级市的独大心理和县域规模不足妨碍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9-29
像河北的一些小县,面积只有一二百平方公里还是应该并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9-29
真正的政府机构人员并不多,主要是一些闲杂机构混同于政府机构由财政供养的人员相当庞大。
每个县市政府机构人员大约在600—800之间,但财政供养人员总数达到2000人左右(不包括教育部门的教师)。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9-29
引用第3楼hnhb于2008-09-28 22:41发表的  :
请问楼主,中南地区(非中南大区)很多人口上百万、西藏等地面积四五千平方公里以上的县的管理可以运作好,华北一些人口10万左右、面积几百的县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说后者的理由是因历史传统需要保持其完整性,那么,我看并县后把它们设为县辖区就满足它们的要求好了。
50年代的并县真的就错了吗?再说那时的交通和通讯条件能与现在相比吗?
现在阻碍并县的真正原因是地级市想极力保护自身的所谓中心地位,不在乎所辖县大小有何弊端。而事实上,正是地级市的独大心理和县域规模不足妨碍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我并非反对并县,而是针对均一政区,反对并超级大县。华北尤其河北的小县有些确实可以撤并,改为县辖区是一个办法不过涉及体制问题,我还设想了县辖市多中心的模式,但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考虑。
50年代的并大县不少是超前了,但其中市县同名合并的今天可以实施了。但那些并大县,县治相距30公里以上,亦或都是位于铁路或公路干县沿线,县城区位及规模相当,不并为好。
地级市回归县域,市县同辖于省,于市于县都是有利的。市可以专心市域内的发展,而不必担心拉不动大车的问题。县得到了与市同等的权利,也摆脱了所谓压制和盘剥,这为县域发展提供了机遇。但是多数地级市的中心城市地位不应打压,从城市体系来看,一国需要中心城市,一个地区也是如此。培养大中城市仍是中国城市化的大方向,省直辖县是给更多县成为市提供机会。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9-29
引用第5楼仙峰俊俏于2008-09-29 08:53发表的  :
真正的政府机构人员并不多,主要是一些闲杂机构混同于政府机构由财政供养的人员相当庞大。
每个县市政府机构人员大约在600—800之间,但财政供养人员总数达到2000人左右(不包括教育部门的教师)。

精兵简政很有必要,“小政府大社会”是政府改革的方向。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9-30
50年代并县失败是因为太超前了,其实现在是完全可以完成当时的构思的,因为现在通信、交通、网络非常发达,远非50年代可以比拟,扩大一级政府管制范围完全成为可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10-10
民国的县佐制度以及新县制中的“分区设署”还是值得借鉴的。大县可以设置区署作为派出机构署理各项事务,部分小县也可以撤县改区的方式并入邻县。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11-02
两千多年来,县级行政单位最稳定。
位卑未敢忘忧国!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1-03
根本不需并县。

我的方案
省(合并小省和直辖市,全国大约二十多个)恢复为行省,为中央派出机构不设人大等,实行委员制
地级市(小的合并)改成为州,为高级地方政府,实行三权分离,州长由中央在省委建议下任命,人代会实行普选行使议会职权,设州政府为行政执行机关,首长为州政府主席。
州下设县办事处为州政府派出机构,最后撤销。
州下设按人口标准市、镇、村,为基层自治政府,其辐射面积规定最小值,如人口稠密区域最低200平方公里,人口稀少区域最低500平方公里等。
在市和中心城镇设设联合服务中心,方便市民办事,较大的市可设分中心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1-03
支持县域的稳定。

至于一个县养多少人的问题,不该归咎于县的规模,其本质是政府体制的问题、政府机构多少的问题,不该用减少区划数量的方法来解决,这是南辕北辙,回避实质问题的做法,不会有好效果,只会回到来回并撤、恢复设制的历史怪圈中。看看建国后的乡镇设置,就是这样,到底设大乡镇还是小乡镇总是摇摆不定,反正现在又流行大乡镇了,在不同的年代总是在不停的更改。难道不值得反思吗?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11-03
我的观点是一定要并小县(中部和沿海地区5000—10000平方公里/县、350万人以下/县,西部和北部地区30000平方公里以下/县,沙漠和崇山峻岭另当别论),350万人以下/县你都管理不好那就不要在浪费政府财政(精兵简政很有必要)。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11-03
引用第12楼天下大同于2008-11-03 09:01发表的  :
支持县域的稳定。
至于一个县养多少人的问题,不该归咎于县的规模,其本质是政府体制的问题、政府机构多少的问题,不该用减少区划数量的方法来解决,这是南辕北辙,回避实质问题的做法,不会有好效果,只会回到来回并撤、恢复设制的历史怪圈中。看看建国后的乡镇设置,就是这样,到底设大乡镇还是小乡镇总是摇摆不定,反正现在又流行大乡镇了,在不同的年代总是在不停的更改。难道不值得反思吗?


对,撤乡并镇也是一样的问题。如果不改变公共投入的财政来源,再撤并也没用。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11-03
引用第13楼feibaok于2008-11-03 09:55发表的  :
我的观点是一定要并小县(中部和沿海地区5000—10000平方公里/县、350万人以下/县,西部和北部地区30000平方公里以下/县,沙漠和崇山峻岭另当别论),350万人以下/县你都管理不好那就不要在浪费政府财政(精兵简政很有必要)。


是说35万人吧?350万人一个县,什么概念?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11-03
引用第15楼xtra27于2008-11-03 10:14发表的  :
是说35万人吧?350万人一个县,什么概念?

(中部和沿海地区5000—10000平方公里/县)沿海地区5000—10000平方公里/县当然人口有300—350万人/县,当然这是沿海地区的特大县。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11-04
现在很多地级市的人口也没超过350万人,人口过百万的就算特大县了。
一个县人口达到350万,下面肯定要设置较完整的一级行政机构,否则没法管理,这样等于把县升级成地级市,把乡镇升级成县,没什么意义。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11-05
大跃进时期的事物不要一味否定。
其在并县上有其可取之处。当时并县是在县下有区,区下有乡(人民公社)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并县后管理的区乡数是适当的(即管理幅度适当)。
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当时的并县经验,拿出胆量和气魄,实现省县直辖。
但,省县乡村的人口规模、地域规模、管理幅度必须适当。。。。即基础是在人口稠密地区将乡镇人口规模调整到3-5万,乡人口规模调整到100-200万,省的人口规模调整到3000-5000万。
人口特别稀少的,,县的地域规模可以扩大到10万平方公里,省的可以扩大到100万平方公里,,辖域人口可以减少到正常省县的百分之一。即在现有西部面积大省的基础上,以30-40个县的管理幅度设县。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11-05
对于6000万以上的人口大省,可以析置新省。撤消直辖市(重庆可改省)。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4-22
支持楼主的观点,更赞同楼主并小县的方法。可结合现在功能区的设置和中心镇强镇扩权。
引用第2楼天目山人于2008-09-28 21:12发表的  :
财政供养人员的规模并不在并县,机构改革会更直接。并县不如考虑巩固村自治,城镇扩大为联合自治,从而进一步撤并乡镇虚化为区。

引用第9楼天目山人于2008-10-10 22:29发表的  :
民国的县佐制度以及新县制中的“分区设署”还是值得借鉴的。大县可以设置区署作为派出机构署理各项事务,部分小县也可以撤县改区的方式并入邻县。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04-29
支持,县的确是最稳定的一级行政区划,历经2000多年的沿革大体没有发生变化。
从客观上讲,之所以能保持稳定,必然有其经济、文化、地理、历史等诸多方面的合理性;既然如此,那么从主观上讲,我们现代人就应该尊重这一规律和事实。
即便要改,是并是分也要慎重考虑,行政区域绝不是简单的划分地图和人口。
虚省实地强县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10-12
好帖再读
审慎的思考,值得倡导的思维方式。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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