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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基层政权实体化 - --再谈小县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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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9-10-26
回 25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乡镇的出路不应是单一的,大的可以设市,近郊的可以考虑改为派出机构,小的要撤并,中等的可以保留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9-10-27
回 26楼(天目山人) 的帖子
不知道重庆的乡镇改办事处后的情况如何?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9-10-28
回 27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重庆模式也是一种在探索中的模式,还是要以观后效,但在现行体制和法律下显得不伦不类。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9-10-29
回 28楼(天目山人) 的帖子
我等天子探索的是一种理念,这种理念与现行体制和法理(某种行为模式)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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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9-10-30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区、镇、乡和市、郡;县分为区、镇、乡;

区域政府
地方政府
基层政府(城市)
基层政府(城乡混合)
大型基层政府之派出机关
大型
市郡辖区
小型
镇/州县辖区
职责
区域和谐
地方经济、社会稳定
地方经营、公共管理、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公共管理之执行面

市、郡、镇、乡、州县辖区作为基层政府,采用以自治为主体的经营模式。政府和议会采取普选的方式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09-10-30 22:26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9-10-30
不理解。省和州或者说区域政府和地方政府有何区别?省下辖州与州有何区别?州与州有何区别?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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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9-10-30
引用第31楼我等天子于2009-10-30 19:30发表的 :
不理解。省和州或者说区域政府和地方政府有何区别?省下辖州与州有何区别?州与州有何区别?


一、省下辖的州、县和中央直辖的州,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二、区分区域政府和地方政府,是便于职责上的分工。
区域政府的作用在于协调所辖各州县之间的政策,形成合力,达到更大的集合效应;另一部分功能是中央政策在区域试行时的分理。简单一句话,区域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延伸。相当于“邦联”
地方政府是地方施政的主体。相当于“邦”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9-10-31
引用第32楼東七區于2009-10-30 22:37发表的  :
一、省下辖的州、县和中央直辖的州,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二、区分区域政府和地方政府,是便于职责上的分工。
区域政府的作用在于协调所辖各州县之间的政策,形成合力,达到更大的集合效应;另一部分功能是中央政策在区域试行时的分理。简单一句话,区域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延伸。相当于“邦联”
.......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州、县平等(平级),区域政府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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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9-10-31
引用第32楼東七區于2009-10-30 22:37发表的  :
一、省下辖的州、县和中央直辖的州,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二、区分区域政府和地方政府,是便于职责上的分工。
区域政府的作用在于协调所辖各州县之间的政策,形成合力,达到更大的集合效应;另一部分功能是中央政策在区域试行时的分理。简单一句话,区域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延伸。相当于“邦联”
.......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州、县平等(平级),区域政府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


或者引申为:
区域政府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中央政府还直管若干州。但不管是省下辖的州或中央直辖的州,都是和县平级(至少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的地方政府。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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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9-10-31
引用第34楼我等天子于2009-10-31 09:27发表的  :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州、县平等(平级),区域政府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
或者引申为:
.......


我用的是中央政府的延伸的概念。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派出。

就省政府组成上看。
省政府的下辖部门有三类
一类是所辖各州县政策协调性部门,主要是以委员会为主,比如经济政策委员会
一类是对所辖各州县的执政进行辅导、监督、评价等,主要是以厅为主,比如教育厅
一类是中央各部门在省区内执行机关的总管,主要是以总署为主,比如省工商总署
省人大的决策仅对委员会和厅有效。
若是仅有第三类部门,并没有人大,那么可以称之为中央派出机构。

而州县的下辖部门则分为四类
一类是决策性部门,主要以委员会为主,比如发展改革委员会
一类是对所辖区市郡镇乡的执政进行辅导、监督、评价,主要是以司(州下)、处(县下)为主,比如公共安全司、公共安全处
一类是州县直接执行部门,主要是以局(州下)、署(县下)为主,比如刑事侦查局、刑事侦查署
一类是中央各部门的执行机关,主要是以署为主,比如国税震稽署
州县人大的决策仅对委员会、司、局有效。

至于市郡镇乡(含州县辖区)下辖部门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决策性部门,主要以委员会(市郡下)、办公室(区镇乡下)为主,比如城乡规划委员会、城乡规划办公室
一类是执行性部门,主要以署为主,比如警署

省和州县在人大方面的区别
州县人大代表由州县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州县人大不仅是当地的决策性部门,而且是上级人大的选举人。
省人大代表由州县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省人大仅仅是当地的决策性部门,不是上级人大的选举人。
(注:全国人大代表由州县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省和州县在集体经营权上的区别
州县可作为法人,进行政府投资;
省不能作为法人,不能进行政府投资,但可以受中央委托,作为中央政府在省内投资的出资人。
1条评分
wangjie 威望 +1 鼓励 2009-11-01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9-11-01
引用第35楼東七區于2009-10-31 10:11发表的  :
我用的是中央政府的延伸的概念。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派出。
就省政府组成上看。
.......

茅塞为君开。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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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9-11-02
我国应实行省直管县,县实行全县人民直接投票产生权力的制度。县级以上可以代表制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9-11-12
引用第19楼我等天子于2009-10-24 18:12发表的  :
前段时间的撤乡并镇,就是所谓的大乡镇、中心乡镇,再赋予这些大乡镇、中心乡镇部分或全部县级权力职能或者说是副县级,也就跟分县差不多了。

既然这样,也就不存在要设小县的动机。
何况地方财力有限,目前城市化浪潮来袭,乡镇人口转移是一个必然趋势,乡村人口若能留住50%就不错了,乡镇驻地向小城市化发展,最终可能会形成乡镇居住,坐公交务农的新现象,乡村目前住所会蜕变为工棚或被开垦耕作,那时村居同化,一个目前乡镇3-10万人变成了一个小城市带上十个村居的“大村”,我们只需来个村居自治升级版就可以解决问题,如果把它设成一个县可能有浪费行政资源之嫌。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9-11-14
引用第38楼武穴短工于2009-11-12 08:55发表的  :
既然这样,也就不存在要设小县的动机。
何况地方财力有限,目前城市化浪潮来袭,乡镇人口转移是一个必然趋势,乡村人口若能留住50%就不错了,乡镇驻地向小城市化发展,最终可能会形成乡镇居住,坐公交务农的新现象,乡村目前住所会蜕变为工棚或被开垦耕作,那时村居同化,一个目前乡镇3-10万人变成了一个小城市带上十个村居的“大村”,我们只需来个村居自治升级版就可以解决问题,如果把它设成一个县可能有浪费行政资源之嫌。

乡镇人口向城市转移是一种逆向流动现象,并不是一个必然趋势,但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继续。这是由城乡二元化所决定的。随着城乡差别的缩小,这种现象也会逐渐消退,甚至出现顺向流动。城市一体化,不是要将乡村建设得象城市一样,更多的表现为缩小城乡差别,享受同等待遇,如同工同酬同命同价等等。城市化,不是指所有人都在城里住,而是泛指一社会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得到的,不管你身居何处,只要你愿意。基层政权实体化,是强调基层政府的执政能力。我们说过,目前的中国乡镇只是个不完全的政府,仅有宪法赋予的权力是远远不够的,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缺乏法理支持。让县充当基层政府,无论历史、现实都有法理依据。一个小县的行政结构相当于3--5个乡镇的结构,但其行政职责和行政能力都优于乡镇,不仅不浪费行政资源,恰恰是对行政资源的充分利用。机构、人员编制等按一定的比例配置,所有行政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统核统发,同工同酬。地方财政只作为地方性补贴,补贴多寡即地方差异。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这种地方差异是正常的。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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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9-11-14
引用第39楼我等天子于2009-11-14 10:38发表的  :
乡镇人口向城市转移是一种逆向流动现象,并不是一个必然趋势,但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继续。这是由城乡二元化所决定的。随着城乡差别的缩小,这种现象也会逐渐消退,甚至出现顺向流动。城市一体化,不是要将乡村建设得象城市一样,更多的表现为缩小城乡差别,享受同等待遇,如同工同酬同命同价等等。城市化,不是指所有人都在城里住,而是泛指一社会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得到的,不管你身居何处,只要你愿意。基层政权实体化,是强调基层政府的执政能力。我们说过,目前的中国乡镇只是个不完全的政府,仅有宪法赋予的权力是远远不够的,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缺乏法理支持。让县充当基层政府,无论历史、现实都有法理依据。一个小县的行政结构相当于3--5个乡镇的结构,但其行政职责和行政能力都优于乡镇,不仅不浪费行政资源,恰恰是对行政资源的充分利用。机构、人员编制等按一定的比例配置,所有行政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统核统发,同工同酬。地方财政只作为地方性补贴,补贴多寡即地方差异。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这种地方差异是正常的。

基层政府的实体化,我也是反复强调的。
但是我觉得,正是由于乡镇是不完全政府,才比较有机会在上面雕琢。现有的县市政府已经基本完善,若是以其为模板来实行小县化,很可能造成资源的过度配置,毕竟有些职权并不适宜放到那么小的区域内,而放权容易收权难。反过来,以乡镇为基础,本来乡镇没起什么作用,有的也是些干事的事业单位,反而实施起来比较容易,需要放到基层的职权才放下去,不需要的不放就好。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9-11-14
个人觉得,基层政府(我所说的区、市、郡、镇、乡;lz说的市县)的主要职责应当集中于民生方面。
职能部门应当比现在的县市简化很多,比如说可以只设置如下部门。
决策体系:统筹科、财政科
执行体系:
    区域发展团队:国土资源及城乡规划科、区域推广和投资促进署
    公共管理团队:警察总署、城乡管理署、工商行政管理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劳动监察署、生产安全监察署
    公共服务团队:消防署、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署、园林和市政工程署、民政事务总署、灾害预警和救援队、农林牧渔产业支援中心
    公共投资团队:地方国资委
监督体系:审计署、监察署

其他的诸如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商务局、公安局(刑侦、户政、出入境)、民政局(行政区划、地名)、民族宗教委员会、文化局、科技局、司法局、侨办等完全没必要放到那么小的区域进行设置。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9-11-14
引用第41楼東七區于2009-11-14 14:35发表的  :
个人觉得,基层政府(我所说的区、市、郡、镇、乡;lz说的市县)的主要职责应当集中于民生方面。
职能部门应当比现在的县市简化很多,比如说可以只设置如下部门。
决策体系:统筹科、财政科
执行体系:
    区域发展团队:国土资源及城乡规划科、区域推广和投资促进署
.......

东生说的也许是另一行政体系了?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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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9-11-14
回 42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你的小县制和我的州县-区市郡镇乡,是一回事。

只不过你的小县制,可能用局的称呼多些,一个道理。你把科署换成局看就可以了。

我反对划小县域后的县拥有现有县级政府的全部权责。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9-11-15
回 43楼(東七區) 的帖子
当然。权力下放和权利重新分配不是一回事。按需分配而不是因人而设,大部制是一种选择,或者只设行政中心和服务中心两大部类。党政合一最好,在体现执政党威望的同时,也感受党领导带来的好处。至于人大和政协还是要的,那是政体所依。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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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9-11-15
Re:回 42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引用第43楼東七區于2009-11-14 19:41发表的 回 42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
你的小县制和我的州县-区市郡镇乡,是一回事。
只不过你的小县制,可能用局的称呼多些,一个道理。你把科署换成局看就可以了。
我反对划小县域后的县拥有现有县级政府的全部权责。

我们需要建立的是一个具有完全行政能力的基层政府,一个职权责分明的基层政府,一个方便执政和方便群众的基层政府。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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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9-11-15
Re:Re:回 42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引用第45楼我等天子于2009-11-15 07:11发表的 Re:回 42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
我们需要建立的是一个具有完全行政能力的基层政府,一个职权责分明的基层政府,一个方便执政和方便群众的基层政府。

有完全能力,并不等于现有县级的权责都应该具备。
现有县级有很多权责,是多余的。你去对比一下我们的县政府和美国纽约市政府的权责,就清楚了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9-11-15
回 46楼(東七區) 的帖子
对。我们不需要照搬,但需要照办。另外,我们的县政府和美国纽约市政府是两个不同的行政体系,一个他治,一个自治,权责不同,没有可比性。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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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9-11-16
若要比照现有县级设置,还不如不划小县级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9-11-16
正因为是单一制,我们更应当将人用到需要的地方,不干活的职位不能要。干活的人和不干活的人同一平台挤上升通道,不公平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9-11-16
引用第48楼東七區于2009-11-16 14:43发表的  :
若要比照现有县级设置,还不如不划小县级
東七區:
正因为是单一制,我们更应当将人用到需要的地方,不干活的职位不能要。干活的人和不干活的人同一平台挤上升通道,不公平

就是要划小县级。建立一个职权责分明的基层政府,一个方便执政和方便群众的基层政府,必须要求机构精简,人员精干。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简直就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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