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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大胆畅想  — 取消市辖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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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1-22
理由一 区一级的地方权力机关代表性不合理

户口在东城区、工作在西城区、住房在南城区。此类现象对城市居民来说十分普遍。

而选民登记要么按工作单位,要么按户口所在地,好像没有按房产证的。所以区人大未必能代表常住人口。

事实上,城内的公共资源是全体市民,包括郊区人民共享的。

却用一个代表个别人口的地方政权来管理,不尽合理。



理由二 改“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为“两级管理”何尝不可

既然省县可以直辖,市也完全可以直接管理街道办事处,是不是?
[ 此帖被QQme在2009-01-06 12:02重新编辑 ]
市县平等,虚省缩省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0-10-07
市辖区撤销的前提应该是省管县,否则不是很可能~
壮哉我大连云港市马上被宿迁市超越荣获江苏地区十三妹称号!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10-10-03
市辖区面积小人口多和县相比自有优势得以设立!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0-07-18
Re:大胆畅想 — 取消市辖区
应该取消不合法的“地级市”开始“省管县市”,及取消中心城区的区级政权设置,应该按照社区划分配置ZF管理资源。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0-07-12
Re:大胆畅想 — 取消市辖区
应该取消大多数地级市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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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0-07-11
Re:大胆畅想 — 取消市辖区
现在小区还是比较普遍的,所以县下分区当然还是以区为名成本比较低。市辖区的人口规模,在人口密集的城区,比如上海核心地区20-40万是可行的,而在一般的城郊或较小的城市10-20万,在特别的荒郊10万以下也是可以考虑的。在行政机构的设置上,市辖区不应该作为市的派出机关,而应该作为市的执行机关存在才比较合理,虽然现在县辖区倾向于独立实体机构是不合理的,但是将市辖区特别是大城市的市辖区弄成市的派出机构同样是不合理的。在行政级别上,应该同乡镇平级,但可以照顾不同实务需要进行适当高配。对于特别大的城市,应该在市和市辖区之间再增加一个派出单位--厅,相当于省县直辖下的县。
城市根据规模,大体区划如下:
市-社区、村               相当于镇的初等城市
市-(办事处)-社区、村   城市规模扩大,在建设中事务比较多,但城市规模还比较小,若安区制只能在三个以下,为便于管理分设办事处
市-区-社区、村           城市规模非常大,分区管理,但所分区在30个以下
市-(厅)-区-社区、村   城市规模特别大,分区管理时所分区超过30个,市政府难以有效管理,因此再设置派出单位厅来协助管理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0-07-11
Re:大胆畅想 — 取消市辖区
撤销区政府等机构,个分局和其他职能局保留,作为市各职能局的派出机构,照常办理日常事务。适时调整,合并或者撤销某些不必要的机构。其实城市的公用事业可以统筹规划,可是现在有着诸多各自为政的。这次北京的东西城区合并崇宣二区,也没有发现有人喊进东西城区管不过来啊。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10-07-11
Re:大胆畅想  — 取消市辖区
引用第44楼中国太阳于2009-02-08 23:12发表的  :
市辖区绝对不能取消,让大城市在市政府的管理下,管理几十个街道、乡镇怎么可能呢,一个市政府也不可能直接管理上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太累了!

3、4个街道可以合并,合并后可称为“区”,市政府对各区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又不是吃粮不干事,怎么管不过来。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10-07-11
Re:大胆畅想  — 取消市辖区
引用第19楼静海于2008-11-26 13:26发表的  :
到时那么多领导咋办?

唉,中国永远都是“领导先走”啊,国企改革那么多工人下岗却没人太在乎。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10-07-11
Re:大胆畅想 — 取消市辖区
不妨借鉴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模式,结合中国实际,只有特大规模以上的城市才可设立市辖区,其他达不上规模的一律取消市辖区。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10-07-08
Re:大胆畅想 — 取消市辖区
希望不要瞎折腾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10-07-08
引用第30楼firestone于2008-12-10 12:01发表的  :
《中国市制》一书中设想,设立三种管辖方式:
大市——区——街道
中市——区
小市——街道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9-02-08
市辖区绝对不能取消,让大城市在市政府的管理下,管理几十个街道、乡镇怎么可能呢,一个市政府也不可能直接管理上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太累了!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9-02-06
“选民”?这是个什么东西?拿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来做为区划调整的依据,太恶搞了吧。
落木千山天远大,澄江一道月分明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9-02-05
直辖市的取消还待进一步论证!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9-02-05
扩大街道 把街道办事处改为 坊或者里 取消 市辖区!
北黄海之星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9-01-31
取消直辖市的想法可以探讨
至于其他看都没兴趣!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9-01-30
引用第5楼仙峰俊俏于2008-11-23 06:54发表的  :
深圳市领导的一席话真是要一石激起千层浪了!
个人意见:100万人口以下城市可以考虑撤销区一级管理机构。
如果10万人设置一个街道,那么,100万人口的城市就设置10个街道。政府及其部门的管理工作,基本可以正常运行。

这个很支持啊
为什么要搞那么多官员?!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9-01-30
引用第32楼qy123于2009-01-03 20:29发表的  :
建国后已经实践过,因为行不通,又改了回来

当时行不通,但不等于现在也行不通,世界重没有像今天这样小
日联冬夏,雪梦罗浮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9-01-29
引用第1楼hig801于2008-11-22 21:22发表的  :
应该把市区的小面积市辖区整合为县级市,远郊的大面积市辖区改为县

现在的市区应该改为狭域的市。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9-01-29
引用第14楼赤天亢帝于2008-11-24 16:39发表的  :
同意。我觉得(建成区)100万人口以上城市都可以不取消市辖区,酌情减少即可。
北京等地甚至可以增设,但级别要降。
50——100万酌情处理。
.......

50万人口以下的市,不设区是可以的。
100万人口的市,不设区很难。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9-01-28
zhichi
传说中的童话离现实并不遥远,因为我就是真实再现童话的高手!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9-01-14
市辖区的确应该撤销!
特别是重庆的万州区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9-01-13
深圳有这个打算
希望客家首府长汀脱离龙岩管辖
希望厦门更美好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9-01-03
建国后已经实践过,因为行不通,又改了回来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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