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修訂 廖了以:無關北縣升格
【聯合晚報╱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2009.04.16 02:54 am
立法院社福與衛環委員會上午邀請內政部長廖了以報告「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方案」。
記者陳易辰/攝影
內政部長廖了以上午在立法院答詢時坦言,地方制度法修定,無關台北縣升格,而是與兩個縣市合併有關。他指出,先前台北縣申請單獨改制升格的名稱為「新北市」,若103年北北基合併,所有縣民在6年間必須經歷兩度行政改名的負擔。
廖了以表示,地制法修定後,所有縣市一體適用,台北縣當然也可以提出改制申請,但地方上必須先建立共識。基於今年底三合一選舉時程考量,縣市申請改制的計畫案,最晚必須在5月31日前送達內政部,行政院最遲在8月底前完成核定。
國民黨立委林鴻池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指出,明年台北縣單獨改制升格,103年北北基合併,6年內台北縣民勢必經歷兩次改名的痛苦,包括身分證件、戶籍資料等所有證照,都必須一改再改,造成民眾困擾,也會形成民怨,同時政府也將因為行政改名作業增加支出。
廖了以表示,依照正常行政程序,北縣改制為院轄市後,相關公文書與民眾證照資料,「台北縣」的部分都必須更名為「新北市」,但考量103年國土區劃北北基合併,避免6年內二度更名造成民怨,內部曾思考是否採行權宜措施,僅在公文書做更名新北市 (台北縣),民眾證照部分則暫不做更名,但在行政作業上,目前仍沒有答案。
台中市國民黨立委黃義交表示,人民的權利義務不能因為行政區域名稱的改變而受損,他建議內政部可以統籌相關規定,先以行政命令方式,暫時處理類似台北縣可能出現兩度改名的難題,等三都十五縣國土區劃塵埃落定後,再就行政區域改名問題進一步研究。
【2009/04/16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