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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虚省、实市、缩县(市)、简乡(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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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5-24
虚省、实市、缩县(市)、简乡(镇)的建议非常有道理。如果市管县是市刮县,那么省管县是省刮县,国管县就是国刮县了。尚未看到各地普遍存在“市刮县”的有力证据。实际上,省本身是虚的,不落地的,它的屁股实际上是坐在省会城市的,因此全省的财政大多用到了省会城市。可以说,省会城市实际上用全省的财力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要讲刮,这才是刮。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5-30
支持

我曾以某省举例说,县的财政收入省分30%(已经降低的),市15%,县留55%,究竟是谁刮县很?
县不刮乡镇吗?

关键是建立哪个层次的政府更合理。我主张在直辖市、地级市、地区、盟、自治州基础上适当整合作为地方政府——实州!
20岁的强省派
30岁的分省派
40岁的虚省派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5-30
我主张省州并用。

全国划分为省、州、市;各省划分为州、市、县;各州划分为区、市、郡;各县划分为区、镇、乡;各市分为区。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09-06-23 08:24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6-01
虚省:现有省级政权虚化,作为中央政府派出机构。

实州:以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为基础,适当合并调整恢复设置州(府)一级作为一级政府。

稳县:适当合并小县,分设人口面积大县,恢复大部分改设市辖区的原县级政区。

乡镇市自治:以乡、镇、县辖市、州辖市(适域市,与县同级,可下设市辖区)作为基层自治主体。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6-01
不同意实市,因为实市的结果将使行政层级复杂化,不符合简政的改革方向,而且以虚省为代价,几乎是“休克”疗法的再版,一旦出现失误,代价不可估量。
我主张现有省制除个别调整外,应当基本不变,待市制改革后再徐图之。对于市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对于经济实力较弱,辐射能力不强,以所管县为经济支撑的地级市,也就是强行升格、没有城市型经济基础的地级市,予以撤消,可以保留为县级市。
2、对于城市型经济基础较雄厚、经济辐射能力较强的地级市,予以保留,改称为州或者州级市。
3、州与县为同一政权层级,行使县级市的政权职能,但行政层级高于县级,其下设区。
4、州可以同时行使代管县的行政职能,但不能代管县级市(自治州除外),县级市均由省直管。
5、由州代管的县,其财政、人事和政权建设仍由省直管,其余行政事务由州管理。
如此,行政区划关系为:
(1)全国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划分为自治州、州、县、市;直辖市划分为区、县
(3)自治州划分为县、市;州划分为区
(4)县、市、区划分为乡、镇、街道。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6-08
以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为基础,适当合并调整恢复设置州(府)一级作为一级政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6-19
强烈支持虚省,省才是大刮,山东省把所有的资金都投入到济南,胶东,
反对省管县,支持虚省(中央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弱县(地级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强化地级市,扩权乡镇。

本人唯一马甲为涩心依旧,只在特定情况下出没...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6-19
把鲁南撇一边,太他娘的混了
反对省管县,支持虚省(中央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弱县(地级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强化地级市,扩权乡镇。

本人唯一马甲为涩心依旧,只在特定情况下出没...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6-19
恨不得把省班子大换血
反对省管县,支持虚省(中央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弱县(地级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强化地级市,扩权乡镇。

本人唯一马甲为涩心依旧,只在特定情况下出没...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6-23
我主张“适度分省、简撤乡镇、改市虚地、实县强县,减少层级,精兵简政,稳步推进”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6-23
引用第4楼wangrenxian于2009-06-01 16:38发表的 :
我主张现有省制除个别调整外,应当基本不变,待市制改革后再徐图之。对于市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对于经济实力较弱,辐射能力不强,以所管县为经济支撑的地级市,也就是强行升格、没有城市型经济基础的地级市,予以撤消,可以保留为县级市。
2、对于城市型经济基础较雄厚、经济辐射能力较强的地级市,予以保留,改称为州或者州级市。
3、州与县为同一政权层级,行使县级市的政权职能,但行政层级高于县级,其下设区。
4、州可以同时行使代管县的行政职能,但不能代管县级市(自治州除外),县级市均由省直管。
5、由州代管的县,其财政、人事和政权建设仍由省直管,其余行政事务由州管理。
如此,行政区划关系为:
(1)全国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划分为自治州、州、县、市;直辖市划分为区、县
(3)自治州划分为县、市;州划分为区
(4)县、市、区划分为乡、镇、街道。

从你的区划结构上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序列

中央-直辖市-区/县-(街道):3级 3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直辖市-区/县-乡/镇:4级  3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省/自治区-州-区-(街道):4级  4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省/自治区-州-区-乡/镇:5级  4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省/自治区-自治州-县市--(街道):4级  4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省/自治区-自治州-县市-乡/镇:5级  4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省/自治区-县市--(街道):3级  3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省/自治区-县市-乡/镇:4级   3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1、区划序列的层级种类太丰富。对于中国这样逐层选举人大代表的体制来讲,同一省内有的经过3次选举、有的经过4次选举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经过4次选举的地方不公平
2、对于您说的州是比较城市化的地区,常理上来讲,他们发展到了一定的层次,他们更加需要较短的决策流程,以提高效率,毕竟他们的政务会更加的多。而你的体系中反而是他们的层级序列更长。
3、州已经不再辖县,干吗还要代管县的行政。

因此,主张作以下调整。
(1)全国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州、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划分为州、县、市;直辖州分为区、(新)市、(新)县、直辖市分为区
(3)州划分为区、(新)市、(新)县
(4)县分为区、镇、乡;市分为(新)区
(5)区、州辖市、(新)县、镇、乡是基层政区

行政序列变成
中央-直辖市-区:3级 2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直辖州-区/(新)市/(新)县:3级 2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省-州-区/(新)市/(新)县:4级 3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省-县-区/镇/乡:4级 3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中央-省-市-区:4级 3次选举到全国人大

1、层级体系序列减少为两种。我们若是从州、市、县开始逐级选举,那么各省内都是经过三次选举、各直辖市/州内都是经过两次选举到达人大常委会,比较公平
2、让区不再辖乡镇,回归到区的本身含义
3、让市不再辖乡镇,让市回归
4、直辖市、州作为较发达的地方,层级体系比现在的短,有利于发挥其优势作用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09-06-23 08:37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6-24
省级基本不动;地级大幅增加;县乡二级整合为一级。
形成 全国分为省市州;各省分为州市县;各州分为区市郡;各县分为区镇乡;各市分为区 的架构。
以州(直辖市)、县(省辖市)为地方治理核心的行政区划架构。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7-07
支持虚省,并把全国分为分为50个省
七子之歌 -- 台湾
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
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
我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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