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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关于市制改革的一点想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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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6-01
对于市制。尤其是“市管县”体制,我认为应当当前政区是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市管县是近二十年来对原有体制的突破,但实践的结果是弊大于利。我认为主要有两点:
1、增加政权和行政层级,直接造成中央政令不畅。尤其当前,地级市在追求经济扩张的同时,不断追求政治地位的上升,且动力充沛。对于中央的一些政令规定,由于地
级市普遍具有相应的政治、经济实力,又缺乏中央的直接管控,“钻空子”、“打擦边球”、“生米成熟饭”屡见不先,成为主要的“梗阻”地段。
2、不少地级市缺乏足够的城市经济基础,没有足够的经济辐射能力,是在原有县级市甚至没有城市建制的基础上人为制造的,违背客观发展规律。为了尽快提升城市实力
,不少地级市超出经济能力进行建设,拔苗助长,这是造成争夺项目、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等很多弊病的重要内因。
所以,当前中央提出“省直管县”的改革方向,是符合实际的决策。
在市制改革中,从当前实际出发,我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对于经济实力较弱,辐射能力不强,以所管县为经济支撑的地级市,也就是强行升格、没有城市型经济基础的地级市,予以撤消,可以保留为县级市。
2、对于城市型经济基础较雄厚、经济辐射能力较强的地级市,予以保留,改称为州或者州级市。
3、州与县为同一政权层级,行使县级市的政权职能,但行政层级高于县级,其下设区。
4、州可以同时行使代管县的行政职能,但不能代管县级市(自治州除外),县级市均由省直管。
5、由州代管的县,其财政、人事和政权建设仍由省直管,其余行政事务由州管理。
如此,行政区划关系为:
(1)全国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划分为自治州、州、县、市;直辖市划分为区、县
(3)自治州划分为县、市;州划分为区
(4)县、市、区划分为乡、镇、街道。
州县基本平行的区划体制,参考了历史上清代的政区特点。在清以前,州都是县的上级,清代州、县基本平行,除直隶州建制外,州不隶县。予以借鉴,即可以区分市级
建制的不同行政级别,又使其可以在省级以下处于同一政权层次。同时和现行“自治州”制度亦可达成基本协调。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6-02
州是自治地区专用,省县市的称谓已经够用了。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8-01
那就省直管县好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8-27
中国的市制确实比较乱。建议直辖市辖区、县,区辖街道、乡、镇办事处,地级市辖区合并保留市辖街道、乡、镇办事处,县级市辖街道、乡、镇办事处,县辖乡镇办事处。
行政区划关系为:
(1)全国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划分为县、市;直辖市划分为区、县
(3)县、市、区划分为乡、镇、街道。
dgy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8-28
比较靠谱的想法。
州——地级市缩减变动后的称谓而已。
殊途同归,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过渡解决办法。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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