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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个人的省辖县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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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6-02
一点不成熟的设想,欢迎拍砖:

1.撤销地级市,在原地级市的基础上设立道(省派出机构,非行政区划,名称可再商榷),只设法院、检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同时还设科教文卫机构及相关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由于不受同级党政机构制约,将大大提高法院、检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更有利于法治和廉政建设。另外,考试、升学等业务由道统一管理也比下放到县(市)效果更好一些。

2.撤销市辖区,以原地级市的市辖区的基础上(需适当合并)设立市,直管镇街(街道及较小的乡镇需适当合并)。距离中心城区较远的市辖区可单独设县(市)或并入邻近县(市)。

3.调整后的道的部门为厅级或副厅级,市为厅级,县为副厅级。市县互不隶属。实行省部-厅局-乡科三级制。除上述道的业务之外,各县(市)的各项事务由省直接管理。

注:不适用于直辖市、民族自治地方。
[ 此帖被hig801在2009-06-24 09:4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6-02
‘省直接管辖县市、县市互不隶属’就可以啦,根本无需设‘道’,设‘道’纯属多此一举。
既然‘深圳撤区为省管县提供先例’,那么山东省所有的城市均可撤区。济南青岛也撤区,其管辖的县级市可划出实施省管县的管理体制。
美国一个州可以直接管辖上百个行政区,印度北方邦人口两亿多,也直接管辖70多个县市。
我在大连生活,关心家乡山东改革。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6-02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6-02
引用楼主hig801于2009-06-02 09:55发表的 个人的省辖县方案 :
一点不成熟的设想,欢迎拍砖:
1.撤销地级市,在原地级市的基础上设立道(省派出机构,非行政区划,名称可再商榷),只设法院、检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同时还设科教文卫机构及相关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由于不受同级党政机构制约,将大大提高法院、检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更有利于法治和反腐建设。另外,考试、升学等业务由道统一管理也比下放到县(市)效果更好一些。
.......

按楼主的意思 地级市改为道 为正厅或副厅 市辖区改为市 为正厅 那么“道”是干什么用的 它能管的了市么 要是不能管市 那它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要是能管市 那还叫省辖县么 何况他们最多是平级 甚至低半级 楼主还是先弄明白吧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6-02
一、省直辖县后,没必再设道这个机构,改革应该一步到位。
二、部分中小城市可以将区和街道两级合并为一级,但是大城市人口多,没办法一步到位,应该暂时保留一个时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6-02
第一步:精并小县,减少数量;
第二步:撤销地市,省县直管。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6-02
回 1楼(litq) 的帖子
中国的政治体制与美国不同,行政构架不一样,为什么必须学美国呢?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6-02
省直管县市可以,设道没必要,再独立行事,也有党委啊。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6-02
你能够保证时间长了“道”不会是另一种变种的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6-02
引用第3楼沂滨居士于2009-06-02 14:13发表的  :
按楼主的意思 地级市改为道 为正厅或副厅 市辖区改为市 为正厅 那么“道”是干什么用的 它能管的了市么 要是不能管市 那它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要是能管市 那还叫省辖县么 何况他们最多是平级 甚至低半级 楼主还是先弄明白吧



道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只是省里派出的协调机构。

道存在的理由已经讲了,一是发挥法治、廉政建设作用,二是处理一些统一于省里则太粗,下放于县(市)里则太细的事务。但无任何经济、人事职能。

道的部门的为厅级或副厅级,并不是道本身为厅级或副厅级,如果硬给道定级别的话,则道相当于副省级,但这没有实际意义,因为道是虚级,不设党政首长。道的部门由省垂直管理。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6-03
Re:回 1楼(litq) 的帖子
引用第6楼蓝色象鼻虎于2009-06-02 16:54发表的 回 1楼(litq) 的帖子 :
中国的政治体制与美国不同,行政构架不一样,为什么必须学美国呢?


不需要完全照搬国外,但是民主宪政是中国未来一定要走的一条路。所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本身没错。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6-03
回 9楼(hig801) 的帖子
设道完全没必要,没有走出旧有的思维。好像省与县之间不设个中间层级,省就没办法管县一样。
这个道不会比原有的地区行署更合理。什么是比较细的事?什么又是比较粗的事?在目前中国的这种体制之下,只会越管越多,最后又变成实级政府了。那不是走了回头路?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6-03
没必要设个叫“道”的怪怪的东西,就按你的方案,直接在原地级市所在地设区域公检法、金融、交通等机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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