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朝的府与直隶州,县与散州的区别
明朝在行政区划上承袭了元朝的制度,又做了一定的调整。
在明朝,直隶州不再具有节制路(府)的作用,仅仅保留了补充职能,甚至于说,连补充职能也并未充分发挥,所以在明朝存在很多的仅辖三四个县的府,和辖五六个县的州——如果州是府的补充,那一个辖五六个县的州应该升府才是。不过明朝有个现象是,州不再保留附郭县,即便是直隶州,也不再保留。所以,如果一个直隶州要升府,那么除了要把名字改成府之外,还要在原来的州城的位置设立一个附郭县。
散州在明朝的官方称呼是“属州”,也不辖有附郭县。明代散州大多数上有老下有小,上边有府管着,下边有统辖的县。所以明代散州,大多数存在于一个规模较大的府的边缘地区,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