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722阅读
  • 7回复

[现势沿革]番禺辖区变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7-06
  番禺建县之初,境域广阔。北隔洌江与中宿(今清远)相邻,东与博罗(今博罗、惠阳一带)相接,西与四会(今四会、鹤山一带)相连,南止于滨海之地,相当于现县境的十多倍。
  自汉朝建安六年(201年)至清朝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的近1500年间,先后析出增城、东官(东莞)、怀化、熙安、南海、从化、花县(今广州市花都区)等,并由这些县再析出龙门、香山(中山)、新安(宝安)、顺德、三水等县以及香港、澳门地区。在历史上番禺两度并入南海计有110年,三度成为南越、南汉、南明的小国之都,共148年。自1686年(清康熙二十五年)析地建花县后,至1921年广州建市的235年间境域基本没有变动。以当时县学宫(今广州农讲所)为中心,正北48里(华里)至花县界,正南35里至顺德县界,正东51.5里至增城县界,正西1.5里至南海县界,东北70.5里至从化县界,东南75里至东莞县界,西北2里及西南3.5里至南海县界。
  1921年(民国10年)广州正式建市,捕属(广州市东半部)及河南街区划为市区。其后数年,近郊乡村相继划属广州市区。
  1949年建国后,分数次将禺北、禺东(现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萝岗区)一带划入广州市区。
  1959年,原属中山县的大岗、万顷沙、南沙、黄阁、珠江农场划归番禺。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5]35号)同意设立广州市南沙区:将番禺区的南沙街道和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灵山镇部分区域,东涌镇部分区域共544.12平方公里划归南沙区管辖。
  现番禺区为海珠区以南,沙湾河以北及南部一部分,面积为786.15平方公里。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7-06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南海郡,番禺为南海郡属下首县,并为南海郡治所在地。2000多年前,番禺就是重要的港市,《史记·货殖列传》曾称“番禺亦其一都会也”,列为全国九大都会之一。原来县境范围很广,从汉至清,先后直接或间接划出今珠江三角洲主要县市和香港、澳门地区。历史上番禺大都为地方一、二、三级政权所在地,境处广东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清代至民国前期,番禺和南海分东西两半管治广州。1921年广州正式建市,番禺县署于1933年迁至新造,1945年复迁至市桥。1958年1月,划禺东、禺北为广州市郊区。同年12月,番禺与顺德合并为番顺县,半年后,恢复两县建置,并将中山县属的大岗、万顷沙、南沙、黄阁等地划属番禺。1992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市政府仍设市桥镇。2000年5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番禺市设立广州市番禺区,区政府仍设市桥镇。
  番禺辖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山保税加工区及16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共305个村民委员会,50个居民委员会。16个镇为石基、沙湾、钟村、大石、南村、新造、化龙、石楼、榄核、灵山、大岗、东涌、鱼窝头、黄阁、横沥、万顷沙。番禺于1992年5月撤县设市后,规划中心城区263平方公里,包括市桥、石基、沙湾、钟村、大石5个镇的行政区域。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各镇同时悬挂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衔牌。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8-12
Пекинский Лесно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8-12
回 2楼(杰落清东) 的帖子
难得资料,我没找到的,呵呵。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8-13
原来以前的番禺有飞地在东莞境内。
1921-1937年划属广州市的部分可能有误,就如东漖镇部分(即花地、白鹤洞、石围塘一带)就不准确。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8-13
引用第4楼gong于2009-08-13 08:58发表的 :原来以前的番禺有飞地在东莞境内。1921-1937年划属广州市的部分可能有误,就如东漖镇部分(即花地、白鹤洞、石围塘一带)就不准确。
是跨过珠江的几个围吗?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8-14
现在广州市各区县志都可以在网上查看,可以参考一下。
如《广州市芳村区志》中有设立广州市后,番禺县划给广州市区域的沿革,现在摘录如下:

民國元年(1912),撤府級建置,縣直屬省。芳村地域分屬廣東省南海縣、番禺縣。
民國10年(1921)2月,成立廣州市政廳,下設公安等局。公安局下設區署、分署,芳村設公安分署。芳村部分地區首次納入“廣州警察區域”。芳村地域仍分屬廣東省南海縣、番禺縣。
民國12年(1923)12月,廣州始定市界。芳村地域的石圍塘首先劃入廣州市。
民國19年(1930)1月,廣州市設30個公安分局,其中芳村、花地設有公安分局。同年9月,南海、番禺縣分別將秀水(五眼橋)鎮、秀水第一、二鄉和西滘、東塱、新爵、南滘(漖)、西塱、麥村、白鶴洞等地的戶口報送廣州市。
民國20年(1931)7月,廣州市政府公布“權宜區域”界線。今之石圍塘、花地、涌(沖)口、白鶴洞等街管轄地段進入權宜區域。屬南海縣管轄的山村、南塘等地劃歸廣州市。
民國26年(1937)7月,屬番禺縣管轄之芳村地域——茭塘司崇文社(鄉)正式劃歸廣州市。芳村地域分屬廣東省廣州市、南海縣。
民國35年(1946)11月,屬南海縣管轄的西滘、鳳溪、葵蓬村(習稱葵蓬洲)劃歸廣州市。
民國36年(1947),廣州市國民政府〔按:應為廣州市政府〕將市區劃為28個行政區。芳村地域已劃歸廣州市的部分,設芳村、崇文兩個區公所。芳村地域仍分屬廣州市、南海縣。


1949年10月14日廣州市解放,10月2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廣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派軍代表接管芳村、崇文兩個區公所。同年11月15日,芳村、崇文兩區公所合併成立芳村區。自此,芳村始成為單獨的直屬廣州市的區一級行政單位。
1954年6月,撤銷芳村區。所屬沖口、山村、芳村和花地4鎮劃入河南區(今海珠區);所屬沙涌、鶴洞、東塱、西塱、南漖、東漖、茶滘和葵蓬8鄉劃入新滘區。
1959年4月,屬南海縣管轄的龍溪、海北、海南、海中大隊、秀水大隊的秀水墟、中澳、西約、新基、郭村和黃竹岐大隊的滘口村(今龍溪、海北、海南、海中、增滘、五眼橋村)劃歸廣州市,併入郊區鶴洞公社。至此,今芳村區之地域已全部劃入廣州市。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8-14
回 6楼(gong) 的帖子
很详细,谢谢补充。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