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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行政层级的关系应当理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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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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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09-11-08 12:44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8-01
远郊回归本位,由省辖,而不是市辖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8-02
可以制定类似量化的法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8-02
回 2楼(太湖主人) 的帖子
能上能下才是王道,经济指标、结合人口指标

台湾在这方面有些东西可资借鉴

不过台湾县市合并升格似乎在向我们的做法靠拢,但是基层区划这一块,我们应该取经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8-08
回 1楼(hbmc) 的帖子
小弟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吗?

就是说远郊复县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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