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8年末常住人口9417.2万人,
总面积15.78万平方公里,
140个县级单位(其中市辖区49,市31,县60),
也就是说县均1127平方公里。人口67万人。
这样的规模是不是还有并县的必要哪?
我认为,应该,原因如下:
1.山东地处平原,交通便利(全国人均高速、公路里程最多的)
2山东经济类型大体可以按片划分(沿海型、资源性、传统型)很多相邻县市经济模式基本一样,并后便于磨合
3,山东接壤县际之间,交流频繁,没有民俗隔阂。
4山东民族单一,并县没有民族之间的纠葛
因此我觉得山东并县是可行的
除去市辖区,把31个县级市和60个县,合并成40-60个县级单位较合适,无论管理半径和管理规模都不算太大
暂按50个县级单位考虑加上市辖区也不过99个
县级单位平均辖1578平方公里94万人,应该是最佳规模
不知是否合适,请朋友们指正